竹山县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公示

索引号
011446809/2025-50405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日期
2025年11月12日 18:22:00
发布机构
竹山县民政局
文号

为进一步保障我县高龄老年人基本生活,规范高龄津贴发放管理,根据省市相关规定,现将我县高龄津贴发放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补贴内容及标准

(一)发放对象

具有竹山县户籍,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含当月满80周岁)的老年人。

(二)补贴标准

1.80-89周岁,50元/人/月;

2.90-99周岁,100元/人/月;

3.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500元/人/月;补贴标准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当动态调整。

二、办理流程

(一)线下申请

高龄津贴发放以户籍地为基础,按照“本人申请、乡镇民政办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办理。

(1)申请。具有本行政区域内户籍的高龄老年人,年满80周岁,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办自行申请;失能失智或行动不便的高龄老人可由本人亲属或村(社区)负责民政事务的工作人员代为申请;集中供养的城乡高龄特困老人可由所在供养机构代为申请。

(2)审核。乡镇社会事务办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上的信息主要依据,通过向村(居)委会,了解情况、入户上门核实,与乡镇派出所户籍信息和卫生院掌握死亡人口信息进行比对等方式,核对申请人年龄、户籍及是否健在等信息,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民政部门审批。

(3)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乡镇民政办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民政部门火化数据、卫健和人社部门人口死亡数据及公安部门户籍人口数据进行比对,提出审批意见。

(二)线上申请

可通过湖北省养老服务平台PC端和微信小程序,提交个人1寸免冠近期照片、身份证正反面、本人名下竹山县农商银行卡等资料进行办理。

(三)免申即享

目前仅在城关镇莲花社区进行试点,后期逐步推广。

三、办理时限

线下申请从提交材料到完成审批,全程不超过15个工作日;津贴自符合条件当月起计发,每月10日前完成发放。

四、办理时间及地点

(一)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办理地点

线下办理地点为户籍所在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或村(居)委会办公点。

五、咨询及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0719-4231230(县民政局老龄工作和儿童福利股)

(二)监督举报电话:0719-4225439

(三)公示期限:长期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如对高龄津贴发放工作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需提供真实依据,县民政局将依法依规核实处理。

竹山县民政局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