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考评要求,促进竹山县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策法规和县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要求,结合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见附件)。
二、考评内容
重点围绕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考评各单位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年度重点工作、平台建设、基层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等情况。
(一)主动公开:权力运行全过程信息。包括决策预公开、政策及规范性文件发布、政策解读、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年报发布等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性、回复及时性、答复形式规范性、答复内容规范性。
(三)年度重点工作: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编制发布和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四)日常工作:政务公开组织推进、工作落实、监督保障等。
三、考评环节
乡镇2023年政务公开考评分日常工作情况、年终实地测评两个环节;县直部门2023年政务公开考评分日常工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务公开在线测评两个环节。
(一)日常工作测评(乡镇、县直部门)。
权重:40%。
考评单位:竹山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考评时间:全年。
考评方式:根据日常安排及督办工作完成情况、政府网信息发布情况和相关佐证资料开展考核。
(二)年终实地检查考评(乡镇)。
权重:60%。
考评单位:政务公开考核测评组。
考评方式:实地查看、测验、查阅相关资料等。
实地考评,对照考核指标,在线测评;查看乡镇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务公开测评(县直部门)。
权重:60%。
考评单位:县政务公开考核测评组。
考评方式:对照考核指标,实行在线测评。
县直部门政务公开在线指标测评中“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对应考评到相关部门,按责任单位对应考评分值为10分,未涉及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的部门,按90分考评后再按100分折算。
考核组将实地考评结果、在线测评结果签字反馈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后,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两个环节情况,汇总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考评结果,报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
四、考评结果运用
考评结果予以公开,运用到县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并按要求提供给其他县级考评项目。
五、相关要求
考核测评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严格按照考评内容、评分标准、时间节点进行考评,固化证据材料,做到数据可核实、可追溯。
附件:1.考评对象名单
2.乡镇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测评指标
3.乡镇政务公开工作实地测评指标
4.县直部门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测评指标
5.县直部门政务公开在线测评指标
2023年3月23日
附件1
考评对象名单
1、乡镇:城关镇、上庸镇、深河乡、官渡镇、柳林乡、楼台乡、文峰乡、双台乡、潘口乡、麻家渡镇、溢水镇、宝丰镇、擂鼓镇、秦古镇、竹坪乡、得胜镇、大庙乡
2、县直有关部门:发改局、文旅局、教育局、公安局、城管执法局、应急管理局、住建局、自然资源规划局、行政审批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计局、审计局、乡村振兴局、司法局、水利和湖泊局、医保局、科技经信局、交通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林业局、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十堰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
附件2
乡镇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测评指标
项目 (百分制) | 评分细则 | 考核说明 |
组织领导 (50分) | 1.明确乡镇党政公室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10分)组织机构健全。(10分) 2.政府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5分) 3.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绩效考核,(10分)比重不低于4%。(5分) 4.以政府或党政办名义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10分) | 提供职责分工文件;提供相关工作文件依据;提供相关会议等 |
工作落实 (20分) | 乡镇服务中心开设“政务公开专区”,有专门区域、提供公开文件、政府公报等纸质查询、配备信息查询设备。(20分) | 提供相关资料依据;提供政务公开专区图片或视频 |
举报投诉 (10分)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举报或投诉,举报或投诉被查实的,每个扣5 分,扣完为止。 | 由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考核 |
考核评估 (20分) | 组织开展本乡镇2023年度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工作。 | 提供考核 评估方案 |
一票否决 | 不能评为2023年度政务公开优秀单位: 1.被2022年度国办公开办、省政管办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点名批评。 2.考核材料弄虚作假。 | 由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情况考核 |
附件3
乡镇政务公开工作实地测评指标
项目 (百分制) | 评分细则 | 考核说明 | |||
主动公开 (45分) | 用权公开 (4分) | 1.公开本级政府、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2分) 2.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2分) | 实地测评 | ||
决策公开 (5分) | 1.设立有重大决策事项目录。(2分) 2.决策预公开:公布决策草案、决策草案说明及解读,区分征集状态类型、征求意见期限、意见征集公开。缺一项扣0.5分。(3分) | 实地测评 | |||
政策解读 (4分) | 1.政府领导应当每年带头解读至少1次。(1分) 2.政府发布会形式解读。(1分) 3.通过文字、图解、动漫、音视频等多种形式解读。(2分) | 实地观测或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 |||
规范性文件 (6分) | 设置有专栏并及时更新。(1分) 文件文号、名称、发布单位、成文时间、发布时间要素,抽查文件要素的完整性。(2分)一项不规范扣0.5分,扣完为止。 3.抽查规范性文件应公开尽公开情况。(3分)抽查3份文件,每份1分。 | 实地测评 | |||
回应关切 (4分) | 1.设置有专栏。(1分)2.公开反馈。(1分)3.回应持续性。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突发公共事件、社会关注热点,及时持续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2分) | 实地测评 | |||
执行公开 (6分) | 1.政策执行及落实情况:设置有专题栏目,并及时对重大政策执行及落实结果予以公开。(2分) 2.审计公开:应当公布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2分) 3.督查整改公开:应当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奖惩情况。(2分) | 实地抽查测评。(没有接受政务公开专项督查的不涉及第3项) | |||
服务公开 (7分) | 1.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准确发布乡镇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事项信息完整。(2分) 2.“一件事一次办”应当公开办事指南。(2分) 3.办理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样表、联系方式及咨询渠道、网上办事事项清单要予以公开。少一项扣0.5分。(3分) | 实地抽查测评 | |||
结果公开 (4分) | 1.许可结果予以公开,公开许可结果要素完整但不得泄露个人身份证等身份信息。(2分) 2.处罚结果:应公开处罚结果,统一平台和多平台公开内容应一致,但不得泄露当事人身份信息。(2分) | 实地抽查测评 | |||
建议提案 (5分) | 1.有相应的栏目。(1分) 2.办理复文应当予以公开,涉及民生等事项应当予以公开。(2分) 3.应当公开本单位位提案办理进展及办理总体情况。(2分)少一项扣1分。 | 实地抽查测评 | |||
项目 (百分制) | 评分细则 | 考核说明 | 项目 (百分制) | ||
重点领域 (含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35分) | 财政预决算 (5分) | 1.应设置相关栏目或页面。(1分) 2.应当公开上一年度决算及当年预算。(2分)少一项扣1分。 3.细化公开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2分)少一项扣1分。 | 实地测评 |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 (5分) | 重点公开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建设进展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相关部门没有公开不得分。 | 实地测评 | |||
公共资源配置 (5分) | 重点公开保障性安置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分配、农村危房改造、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城乡规划、征地补偿、公共资源交易、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涉农补贴等领域政府信息。相关部门没有公开不得分。 | 实地测评 | |||
重点领域 (含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 (35分)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 (5分) | 重点公开推进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义务教育、就业及社会保险、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灾害事故救援、户籍管理、公共文化体育、税收管理、公共法律服务、城市综合执法、市政服务、食品药品监管等领域政府信息。相关部门没公开不得分。 | 实地测评 | ||
年度重点领域 (3分) | “六稳”“六保”、应急预案、公共卫生健康信息公开。每项1分,少一项扣1分。 | 实地测评 | |||
公开 指南 (6分) | 1、是否设置并发布。(2分)设置与发布各1分。 2、发布内容时效性、规范性、准确性是否达到要求,查生成日期或年版,公开联络方式是否畅通,是否根据新条例修订完善。(3分)一条不规范扣0.5分,扣完为止。 | 实地测评 | |||
公开 (6分) | 1、报告结构完整,按照国办规定格式编写年报。(3分) 2、集中发公开年报。(3分) | 实地测评 | |||
依申请 公开 (10分) | 依申请公开规范运行 (10分) | 1、在线或邮寄申请畅通,查在办或已办结依申请公开接件渠道。(2分) 2、回复及时(2分),做到限期内答复(2分),延期告知(1分)。 3、答复形式规范、内容规范(1分)。要素齐全,抬头、编号、日期、印章齐全(1分)。答复内容要阐明理由、依据等(1分)。 | 实地测评 | ||
平台建设 (5分)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5分) | 1、按要求规范性设置二级以上栏目(1分),统一名称、统一格式规范(1分),统一二级以上栏目名称(2分)。 2、平台检索功能具备,检索功能有效。(1分) | 实地测评 | ||
基层政务 公开 (5分)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5分) | 编制目录并集中公开,各乡镇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抽查乡镇一处没发布扣2分,扣完为止。 | 实地测评 |
附件4
县直部门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测评指标
项目 (百分制) | 评分细则 | 考核说明 |
组织推进 (50分) | 1.明确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10分)有分管领导、有专人负责。(10分) 2.部门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10分) 3.有相关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本单位政府信息审核发布、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相关工作规范落实。每项5分。(20分) | 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纪要、会议图片等 |
工作落实 (45分) | 1.将主要公开事项按要求报送市政务公开办。没报送不得分。(20分) 2.按政务公开问题整改要求完成整改。(25分) | 提供相关资料、图片等;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日常情况考核 |
举报投诉 (5分)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举报或投诉,举报或投诉被查实的,每个扣2.5 分,扣完为止。 | 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情况考核 |
加分 (20分) | 在《湖北政务信息.政务服务与政务动态》或省级媒体湖北日报、湖北卫视上选登政务公开经验交流信息,每条加5分,不超过10分。 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被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每次加5分,不超过10分。 | 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
一票否决 | 不能评为2023年度政务公开优秀单位: 1.被2022年度国办公开办、省政管办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点名批评。 2.考核材料弄虚作假。 | 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情况考核 |
附件5
县直部门政务公开在线测评指标
项目 (百分制) | 评分细则 | 考核说明 | |
(66分) | 用权公开 (5分) | 1.公开本部门职能。(2分) 2.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2分) | 在线测评 |
决策公开 (5分) | 1.设立有重大决策事项目录。(2分) 2.决策预公开:公布决策草案、决策草案说明及解读,区分征集状态类型、征求意见期限、意见征集公开。缺一项扣0.5分。(3分) | 在线测评 | |
政策解读 (5分) | 1.单位领导应当每年带头解读至少1次。(2分) 2.通过发布会或者文字、图解、动漫、音视频等多种形式解读。(3分) | 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 |
规范性 文件 (5分) | 设置有专栏并及时更新。(2分) 抽查公开规范性文件2份,文件文号、名称、发布单位、成文时间、发布时间要素,抽查文件要素的完整性。(3分)一项不规范扣0.5分。 | 在线测评 | |
回应关切 (5分) | 设置有专栏。(1分) 公开反馈。(2分) 回应持续性。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突发公共事件、社会关注热点,及时持续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2分) | 在线测评 | |
执行公开 (6分) | 1.政策执行及落实情况:设置有专题栏目,并及时对重大政策执行及落实结果予以公开。(2分) 2.审计公开:应当公布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2分) 3.督查整改公开:应当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奖惩情况。(2分) | 在线测评 |
(百分制) | 评分细则 | 考核说明 | |
主动公开 (66分) | 服务公开 (5分) | 1.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准确发布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事项信息完整。(2分) 2.办理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样表、联系方式及咨询渠道、网上办事事项清单要予以公开。少一项扣0.5分。(3分) | 在线测评 |
结果公开 (4分) | 1.许可结果予以公开,公开许可结果要素完整但不得泄露个人身份证等身份信息。(2分) 2.处罚结果:应公开处罚结果,统一平台和多平台公开内容应一致,但不得泄露当事人身份信息。(2分) | 在线测评 | |
财政预 决算 (5分) | 1.应设置相关栏目或页面。(1分) 2.应当公开上一年度决算及当年预算。(2分)少一项扣1分。 3.细化公开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2分)少一项扣1分。 | 在线测评 | |
建议提案 (5分) | 1.有相应的栏目。(1分) 2.办理复文应当予以公开,涉及民生等事项应当予以公开。(2分) 3.应当公开本单位位提案办理进展及办理总体情况。(2分)少一项扣1分。 | 在线测评 | |
年度重 点领域 (4分) | 应急预案、公共卫生健康信息公开。每项1分,少一项扣1分。 | 在线测评 | |
公开指南 (6分) | 是否设置并发布。(2分)设置与发布各1分。 发布内容时效性、规范性、准确性是否达到要求,查生成日期或年版,公开联络方式是否畅通,是否根据新条例修订完善。(4分)一条不规范扣0.5分,扣完为止。 | 在线测评 | |
公开年报 (6分) | 1.报告结构完整,按照国办规定格式编写年报。(3分) 2.在政府信息平台发布部门年报。(3分) | 在线测评 |
项目 (百分制) | 评分细则 | 考核说明 | |
重点领域 (含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 (10分)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 | 重点公开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建设进展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相关部门没有公开不得分。 | 在线测评(发改局、行政审批局等) |
公共资 源配置 | 重点公开保障性安置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分配、农村危房改造、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城乡规划、征地补偿、公共资源交易、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涉农补贴等领域政府信息。相关部门没有公开不得分。 | 实地测评(住建局、自规局、行政审批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 |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 | 重点公开推进乡村振兴、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义务教育、就业及社会保险、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灾害事故救援、户籍管理、公共文化体育、公共法律服务、城市综合执法、市政服务、食品药品监管等领域政府信息。相关部门没公开不得分。 | 在线测评(乡村振兴局、民政局、教育局、人社局、卫健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公安局、文旅局、司法局、住建局、执法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 | |
依申请公开 (10分) | 依申请公开规范运行 | 1.在线或邮寄申请畅通,查在办或已办结依申请公开接件渠道。(2分) 回复及时(2分),做到限期内答复(2分),延期告知(1分)。 2.答复形式规范、内容规范(1分),要素齐全,抬头、编号、日期、印章齐全(1分)。答复内容要阐明理由、依据、救济渠道等(1分)。 | 实地测评 (各部门) |
平台建设 (8分)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1.按要求规范性设置二级以上栏目(2分),统一名称、统一格式规范(2分),统一二级以上栏目名称(2分)。 2.平台检索功能具备,检索功能有效。(2分) | 在线测评 (各部门) |
基层政务公开 (6分)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 目录 | 编制目录并集中公开,发布本单位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没发布不得分。 | 在线测评 (各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