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林业局关于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011446809/2023-16867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发文日期
2023年04月11日 08:46:44
发布机构
竹山县林业局
文号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有效推进了法治建设全面开展,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根据《中共竹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竹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中共竹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中共竹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协调小组2022年工作要点》文件精神,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定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022年以来林业局领导班子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和更加积极作为的精神状态学习各项林业法律法规,真正做到了认真学法,严格执法,自觉守法。不断丰富学习内容,积极创新学习形式,通过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采取集体学习、分散自学、领导干部领学、集中夜学等多种形式,有步骤、有秩序、多层次、多形式地组织学法用法活动,重点对《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论学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湖北省森林防火条例》《森林防灭火“十必须”“十严禁”》《民法典》《野生动物保护法》《竹山县2022年度学习宣传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工作安排》《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湖北省林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最新修订)》《信访工作条例》《法治竹山建设规划(2021-2025年)》《竹山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竹发〔2022〕3)号和中共竹山县委竹山县人民政府转发《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的通知>的通知》竹发〔2022〕4号文件精神和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性学习。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把法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切实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及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林业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干部职工学法常态化,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机制,根据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相关要求,我局制定了《2022年度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计划》《2022年林业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竹山县林业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认真组织实施,既紧扣学习重点,又结合林业实际。通过开展法治培训、法律宣讲、警示教育、以案释法等形式多样的“法律进机关”活动,将学法守法用法贯穿到日常工作中,增强全局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全面落实普法宣传常态化。积极参与和开展宣传活动。将普法知识送进千家万户。

三、本部门法治建设成效

(一)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开展委托执法。以委托执法的方式,委托堵河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九女峰森林公园管理局、圣水湖湿地公园管理局、各乡镇林业工作站、各国有林场依法代行使辖区内林业行政处罚权,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相关工作,确保执法工作全面推进;制定林业行政执法有关具体标准。研究制定出台《竹山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实施方案》(竹林〔2021〕24号)、《竹山县林业局关于规范林业行政案件处罚标准的通知(试行)》(竹林〔2021〕34号)等文件规定,印制林业行政法律法规汇编130套,下发到各站、场,确保我县林业行政案件处罚依法依规、有序推进;2022年以来,县林业局受理审核林业行政案件做到每案必审、严格把关,坚决杜绝所办案件证据不足和程序瑕疵。开展打击毁林行动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乱砍滥伐、乱捕滥猎、乱挖滥占等违法侵占森林资源行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2022年1月至12月,我局查处林业行政案件70件,移送公安局涉刑案件3件,其中移送公安机关涉刑案件3起,猎捕野生动物案6起、滥伐林木案21起、盗伐林木案1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17起、毁林开垦案2起、野外违规用火案19起、非法收购林木案1起。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监督机制,行政处罚案件做到“一案一卷一审”,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查处的所有林业行政执法案件在今日竹山网网站公开公示;推行林业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试行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做出重大执法决定前,须进行法治审核,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启动重点执法领域监督检查。围绕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自然公园建设等涉及资源环境、生态安全的行政执法重点领域,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情况监督检查;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执法合力。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机关协作。全面推进“林长+检察长”“林长+警长”协作机制,开展行刑衔接工作,共同研究林业执法难点、热点和突出问题,提升办案质量和水平,提高违法占用林地打击力度,确保森林资源有效保护。

(二)持续优化林业法治营商环境

加强产权保护。进一步加大林业品牌和地理标志产品申报、保护力度,完善林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长效机制;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对林业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政府采购、补助补贴、项目管理、招标投标、资产管理、产业发展等工作的审查监督,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依法保障企业平等参与竞争;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对林业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重点清查林地、林木管理类文件,根据国家、省最新规定以及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及时提出废止、修订建议;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党组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制度、述法制度、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制度,强化法治林业建设责任。

(三)强化宣传引领,弘扬守法爱林。

竹山县林业局始终把法治宣传贯穿于护林防火、资源保护、造林绿化和产业发展的全过程。开展了以《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湖北省林权管理条例》等为重点的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针对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开展法治宣传讲座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爱林护林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四、主要问题

2022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法学和专业领域人才急缺,林业行政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普法宣传活动有待进一步丰富等。

五、2023年工作计划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的二十大报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重要讲话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在伟大建党精神的鼓舞下,心怀“国之大者”,全面贯彻党的林业方针,认真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方面决策部署,充分与林业发展实际相结合,积极巩固完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果。从上至下建立健全完善的林业行政综合执法体系,加强指导、沟通和联系,确保行政执法有序开展,执法难题能及时得到解决。持续开展对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教育和岗位培训,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把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放到重要位置,通过举办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法律知识水平,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结合植树节、爱鸟周、湿地日、国家安全日、生物多样性日、地球日、宪法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森林防火宣传月等主题活动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扩大林业宣传阵地,丰富宣传形式,利用现代宣传手段,探索推广互动式、个性化的宣传教育方式,实行精准普法,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抓好《民法典》《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行政处罚法》《湖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为加快建设“经济倍增先行区,绿色发展示范县”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竹山县林业局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