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依法治理和法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及其历次全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把法治建设贯穿于环境保护及环境执法监管业务工作的全过程。根据县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带头引领。十堰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求,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法律法规等作为生态环境系统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周四例学、党支部主题党日、岗位大练兵夜学的重点内容。局党组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常态化组织干部学法、知法、用法,并要求全体干部务必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决做到依法治污、依法监管,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工作水平。二是全员覆盖。将宪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学习列入年度干部教育学习必修课,建立每周学法制度。制定了普法“四清单一办法”,深化“法律六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任制,推动班子领导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建立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人员“率先学”、执法人员“重点学”、普通干部“系统学”的学法机制,提高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开展“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碳达峰碳中和、助推绿色低碳发展”等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开展“6.5”环境日和“8.15”生态环境日,及“12.4”宪法宣传周法治文艺进乡村活动。
(二)切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1、强化统筹部署。局党组始终把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放在首要地位。一是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将依法行政作为“一把手”工程,牢记心上、抓在手上、落在实处、做到涉法工作逢会必讲,涉法工作优先安排。二是定期组织局领导班子学习宪法和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水平。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制订印发了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全力推动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落实。
2、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章、党规、党纪,协调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引领依法行政工作
1.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按照现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对全县固定污染源进行分类管理,按照现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对全县建设项目进行分类管理,对于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我局利用网上指导、电话指导或者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帮助建设单位在网上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二是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按照县行政审批局部署,对纳入湖北省政务服务系统的200多项行政事项进行完善,按规范压缩审核时限、精简办理流程,不断提高办理事项的在线网办率,扎实推进电子证照集成办理流程。
2.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环境执法处罚。一是开展“双随机”监管。牢牢把握环境风险管控,运用“四不两直”方式强化县域内重点环境单位监督管理,把“双随机”和专项行动、日常监督管理有机融合,完成执法一体化双随机抽查4次,抽查企业64家。2023年以来出动执法人员866人次,形成移动执法系统记录434份。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8起,不予处罚2起,处理信访投诉64件。二是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进涉及民生、关注度高的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环评审批、环境行政处罚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切实提高环境政务信息的公开度、透明度。今年以来,我局在县政府网站公开行政审批事项16个,切实保障群众对环境问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严格履行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一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在行政许可行为上,我局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类建设项目专家会审集体审议制度,确保我局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二是强化法律顾问作用。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审查工作机制。我局聘请县文润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局常年法律顾问团队,常态化参与我局涉法涉诉环境执法案件处理和重要文件研究制定,在环保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重要事项中,发挥法律顾问事前咨询论证、事中审查把关、事后监督救济的积极作用,并建立健全了法律顾问审查工作机制。
4.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一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法治能力水平。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今年我局对已经取得《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全面自查和清理。经清查和核对,目前我局持有《行政执法证》9人,持证率80%,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二是进一步完善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坚持领导带头学法用法,局党组中心理论定期开展学法,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提高法律水平,提升依法决策的能力。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依法行政素养和业务能力水平,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和执法行为的规范合理。积极组织新进人员学习和参加法制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做到持证上岗,全年没有发生一起执法人员因不依法行政而被投诉举报的案件。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我局环境执法人员严格执行全过程记录制度,包括填写执法记录、使用执法记录仪等;同时对重大处罚决定,由法规科及时进行法制审核,并征求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通过召开案件审查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行政处罚结果,规范执行处罚过程;对办理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按要求通过网站及时进行公开。四是开展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按照要求开展日常环境行政执法工作,执法文书规范上,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制作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制作行政处罚文书,并规范执法用语、流程等。同时,通过积极参加十堰市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接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案件评审,极大提升了我局环境行政执法水平。
5.强化行政行为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在司法监督上,今年我局无出庭应诉情况。二是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坚决执行领导接访制度。对群众的来信、来访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及时进行协调解决,对于确实不能解决的也坚持向群众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和解释工作。二是及时妥善处理信访件。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来电、来访、12369环保热线、12345平台、微信网络投诉及信访局转办等各类信访件共计64件,及时受理率为100%,按期答复率100%,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复。
6.加强学法普法教育。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普法宣传贯彻到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执法全过程,加强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开展“宪法”宣讲活动,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做好干部职工的学法工作,不断提升辖区群众的环保意识。二是加强法制培训,提升全民意识。利用“六五环境日”、“国家宪法日”、“八五生态环境日”、节能日、湿地日、科技活动周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及各类普法平台载体,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环境保护理念,推动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着力提高治理水平,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法治保障。累计举办生态文明宣传活动10余次,发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资料5000余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受众达3万人次。
二、不足和原因
1、执法力量不足。我局执法队伍定编18人,目前在编8人,缺编10人,在执法一线岗位5人。人少面大,工作头绪多,存在疲于应对环境执法监管和矛盾纠纷处理的问题。
2、执法效力不足。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局没有纳入政府执法系列单位,执法车辆无指标无法配备,执法必要的装备缺乏资金来源,对执法工作影响极大。
3、执法体系不健全。目前我局定编8人,实际在岗8人,机构内设无法制股,无人员把关审查案件质量,领导班子承担案件审理,疲于应对新形势下的案件审查和法规服务工作,对推行依法治国方略缺乏机构和人员保障。
三、党政第一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到实处。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把依法治理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来安排,作为重要工作来推动,同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和本部门绩效考评指标。
1.制定计划,明确责任。按照《竹山县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文件要求,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和下发了《十堰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把今年全局要开展的工作和责任分工进行了精心安排和部署,为全年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2.健全机构,落实人员。为有效推进依法行政,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环保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定期督促检查,特别是对二级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本部门重要工作日程,纳入考核内容,表彰先进,追究贯彻落实不力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二)严格规范制度,扎实开展工作。局主要负责人以身作则,努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提高广大领导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统筹推进严格执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工作,把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1.严格文件制定规范程序。为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组织全局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并对近几年以来的发文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全局不符合规范的文件进行清理规范,加强对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2.完善民主决策的工作制度。坚持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事先广泛征求意见、组织论证听证和领导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了重要文件的立项论证、跟踪检查以及征询有关部门等意见的工作机制。凡重大事项、具体行政行为,均由具体股室和分管领导集体讨论提出初步意见,提请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
(三)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利用“六五环境日”、“国家宪法日”、“八五生态环境日”、节能日、湿地日、科技活动周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及各类普法平台载体,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环境保护理念,推动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着力提高治理水平,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1.加强干部职工普法教育,提高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坚持领导带头学法用法,局党组中心理论定期开展学法,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提高法律水平,提升依法决策的能力。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依法行政素养和业务能力水平,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和执法行为的规范合理。三是积极组织新进人员学习和参加法制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做到持证上岗,全年没有发生一起执法人员因不依法行政而被投诉举报的案件。三是强化法治教育和培训。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全员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把普法教育与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教育结合起来,重点学好《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提高执法人员对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任务和执法责任的认识,提升了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
2.加强广大人民群众普法宣传,营造良好依法行政的社会环境。一是在传统的户外宣传活动等形式的基础上,综合运用“网、端、微、屏”等资源和平台开展普法宣传,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努力扩大普法覆盖面,增强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参与度,累计举办生态文明宣传活动10余次,发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资料5000余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受众达3万人次。二是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引导企业进一步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维权、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同时提高企业遵法守法的意识。
四、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围绕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重点抓好责任落实,强化措施,推进行政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以法治建设新成效助力住房城乡建设各项目标圆满完成。
(二)继续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严格落实法治建设五年规划,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理念,加强法治意识培育,坚决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加强干部职工学法、懂法、尊法、守法水平。
(三)加强队伍建设。一是要招录缺编执法人员,二是要提升队伍素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深化改革、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的能力水平。
(四)切实履行部门职能,依法行使法定职责。对于故意非法排污、情节恶劣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予以处罚,持续保持环境高压态势,同时,认真落实行政处罚免责情形,及时督促企业整改提升,全力支持企业发展。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