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水利和湖泊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011446809/2024-60856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日期
2024年01月09日 10:55:00
发布机构
竹山县水利局
文号
0

年来,县水利和湖泊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县依法治县办的有指导下,持续巩固提升水利基础建设,落实农村饮水安全、水资源管理保护、水旱灾害防御、河湖长制、水土保持等各项工作依法强监管,较好地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依法治县办以及省、市主管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现将年度工作汇报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本年度,我们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竹山县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内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实做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及意识形态工作,推进“三重一大”“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做到局党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局属各单位、股室和分管领导落实好依法治县决策部署,开展法律法规学习, 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健全水利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水法规制度,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等目标任务,以抓铁有痕的韧劲,一往无前的拼劲,奋发有为的干劲,坚定理想信念,在思想、政治、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局领导班子以身作则,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3次,并进行研讨;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通过局机关支部党员主题活动和中心理论组学习,使水利队伍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养,优化工作作风,为我县水利事业的发展提供重要的精神保障和动力支撑。进一步推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提升行政执法主动性、目的性、规范性。

(二)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我局严格贯彻落实法制审核决策制度,在“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局党组会议按规定进行集体讨论,科学决策。同时,在决策过程中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截至目前共审核行政处罚案卷11宗,均已出具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意见书并作出行政处罚告知,组织召开案审会3次,集体讨论行政处罚案件11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宗,不予行政处罚决定3宗。多措并举,确保我局行政决策及各项涉法事务依法依规。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加快推进水利法治政府建设,以学习、宣传、用好涉水常用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我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一是我局常态化强化对局内干部职工的法规学习,有针对性开展法制知识培训。突出学用结合,夯实全局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和案件审理水平。二是督促局系统党员干部无纸化学习,更新相关法规知识,经过学习人均分4291.06分,最高为7456.5分。年度统一线上考试,确保人人及格;二是扎实开展干部职工培训工作。根据省市县的培训安排,组织并参与线上线下培训达410人。通过县内组织参加了干部岗前、任职、在职理论业务等培训。县外组织参加应急能力提升及水利专业知识、全省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培训班、省法治干部培训、农村小水电安全生产及绿色小水电创建等主题培训,系统内的业务综合能力水平显著提高;组织380人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各安全生产责任单位、责任人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操作技能。四是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网络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湖北工匠杯”技能大赛渠道维护工职业技能竞赛、节约用水知识竞赛等,广泛动员社会公众和干部职工参与大赛活动,扩大了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四)优化行政许可服务改革。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目前我局行政许可(服务)共19个事项已全面实现“全流程网办”。2023年度,针对各类事项组织专家评审会30余次,现场复核勘查105余次,出动190余人次;我局行政许可(服务)事项共28宗,其中核发取水许可证1宗;采砂许可证2宗;对85家取水户下达取水计划;5家重点用水单位核定下达用水计划;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4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20 宗;对水利工程开工情况的备案4宗;对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初步设计)14宗;对水行政主管部门管辖的水库大坝、水闸安全鉴定意见的审定2宗。

(五)贯彻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建立普法责任制。一是通过常态执法、法律“五进”等多种方式统筹推进。在检查学校、医院、企业、乡村等涉水经营单位时现场普法宣讲水务相关法律法规150余次,向生产经营单位、企业派发水务普法宣传页15000余份。二是针对重点领域和重要节点普法宣传。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减灾、世界环境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涉水法规宣讲和法治宣传主题活动。2023年3月份制作发放“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法律宣传折页和宣传品,选取老百姓乐于接受的题材和模式开展法治宣传,进一步扩大市民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三是结合局党员领导干部进社区、联村和走访包联户,积极主动向居民讲解《水法》《民法典》《湖北省节用水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发放法规宣传折页和宣传物品

(六)健全“双随机”制度完善监管机制。我局制定印发《竹山县水利和湖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及年度工作方案,根据《竹山县水利和湖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按照“公平、公证、公开”原则,有序开展随机抽查专项活动。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及部门联合抽查42个对象,对涉及取水许可、水资源费征收、水土保持、河道采砂的单位分别进行双随机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将整改结果录入系统并公示。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推动我营商环境优化。

(七持续推进河湖长制落实见效。以贯彻落实《湖北省河湖长制工作规定》为抓手,持续推进河湖空间管控,依规督促各级河湖长和联系单位巡河履职,全年各级河湖长共计巡河6708次,核查疑似问题图斑269处,推动问题整改238个。组织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会同县交通、农业农村、法院、检察院、公安、环保等部门,在堵河、霍河、苦桃河、县河、深河等流域,开展水质保护和河库“清四乱”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清理水库库面筏钓房1处、违建大棚1处(霍河),整改侵占河道违建2处(洪坪河)。实施消落区物理硬隔离全覆盖,在堵河沿线龙背湾、松树岭、潘口、黄龙滩库区的消落区建设钢网围栏共计38063米,涉及9个乡镇27个行政村117个点位,有力维护堵河流域库区水质安全。

(八加大涉水行政执法力度。以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为基准,保护成果为目的,认真贯彻执行《宪法》《水法》《水土保持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努力维护河湖安全。常态化开展河湖保护执法检查,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15人次,立案5件,结案5件,严格落实河道禁采规定;受理群众信访23件,涉及农村安全饮水、采砂监管、工程质量、噪音投诉、水利建设等工作。开展水土保持专项执法检查行动2次,完成国家和省遥感监测反馈的17处图斑复核和整改,立案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1起,整改审计问题2个,依法清缴7处矿山、15家生产建设单位遗留欠费970万元。依法推进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全面完成三个方面5个问题整改任务。

(九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取用水户取水计划和取水定额管理。一是下达竹山县2023年水资源使用权配置方案,将农业、工业、居民生活、城镇公共、生态环境用水水权配置分解到各乡镇村组,提高用水效益;二是根据省、市用水计划管理全覆盖文件要求,对宾馆、医院、餐饮、游泳馆等服务行业进行实地调查走访,了解我县用水情况,通过排查筛选将5家单位纳入我县重点用水监管对象;三是对辖区内的取水户和个人实行取水许可管理。配合县行政审批局完成水资源论证审查1个,完成取水许可办理2件,达到合法合规使用水资源;四是为全面、准确、及时掌握取用水情况,提高水资源管理精细化水平,在原有6家单位取水口在线监测的基础上,2023年度新增12处(含正在办证)取水口计量设施;五是对取得取水许可证的取水单位和个人,根据下达《竹山县水利和湖泊局关于2023年度取水计划的批复》落实计划取水,未出现超许可取水、超计划取水;六是建立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管理系统名录库,在原有18家单位纳入名录库基础上,根据省市要求补录霍河水厂、大庙水厂和擂鼓集中供水等9家单位纳入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系统注册和用水季报和年报,完成46件取水单位证照转名录,满足用水总量数据核算工作要求;七是编制2022年度竹山县水资源公报;八是积极与编制单位对接,完成《竹山县节水“十四五”规划》审批,推进全县节水工作。公布竹山县第二批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和节水型学校41家。2023年创建县级节水单位13家,申报省级节水单位13家;九是依法依规不断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贯彻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促进节约用水。通过宣传法律法规,增强了企业自觉缴纳水利规费的法律意识。截止2023年10月份累计征收水利规费2206.4万元。

十)全面完成水旱灾害防御。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科学应对水旱灾害防御,汛期组织6个专班持续对全县范围内所有水库、水电站、山塘、堤防及在建水利工程进行全面检查,整改涉水安全隐患22处。修编并审批山洪灾害预案1213个,修订水库调度运用计划63座,小型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60座。建立山洪灾害防御群测群防机制,在全县各村和134个临河涉水危险区,对山洪灾害防御预案进行公示,危险区域设置了警示牌和转移路线指示牌,向重点群众发放了明白卡。牵头强化防汛指挥调度,完善四级视频会商调度机制,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领导坐班和值班制度,及时发布气象预警信息,建立预警叫应台账,汛期累计发送预警短信60余万条、叫应600余次,防汛日报115期,会商研判26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进一步提高应急抢险组织指挥能力和防御山洪地质灾害“测报防”工作能力。鼓镇大洞子水库开展水库防汛抢险暨山洪地质灾害防御演练,按照灾害预报、巡查监测等程序组织镇机关、派出所、卫生和水利民兵参加演练,通过防御应急演练,增强忧患意识,做到早发现、早准备、早预防,切实做好灾害防灾避险工作。

全力推进项目建设,提升河湖增效。全力提升我县河湖安全,保障民生,2023年度抓项目就是抓发展,谋项目就是谋未来。一全力开展项目攻坚,全年争取到位水利专项资金3.83亿元,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22亿元,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政策性支持,加快县级水利投融资,扎实完成堵河钢坝综合整治、邵家沟小流域综合治理、中部灌区和店坪灌区续建配套改造、北星河茅塔寺段河道整治、文峰乡新河河道整治,以及大庙和溢水水厂配套设施、店坪和大洞子水库除险加固续建、女娲天池水利风景区改造提升等民生水利项目。跨年度项目竹坪和双台水厂提标升级、青石峡水库、城北绿色低碳经济产业园排洪工程正有序推进。全力做好十堰中心城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和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协调服务;二是依据省、市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编制完成《竹山县流域安全规划》《竹山县现代水网建设规划》《堵河干流竹山段水能开发规划》《竹山县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对照国家水利投资主攻方向,共谋划储备27个重点水利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59.74亿元,2024年入库国家发改项目位列全市第二名。主动对接争项目。争取更多项目进入国家和省政策性投资计划,目前已完成堵河干流防洪治理(二期),尖山河、苦桃河中小河流治理,西河、黄茅观、霍河清洁小流域,以及灌区建设、病险水库加固等12个重点水利项目初步设计,相继通过省、市主管部门审批并进入全省水利重点项目库;启动了霍河流域综合治理、堵河竹山城区段生态文化带、小流域综合治理、农村河道综合整治、鼓锣坪中型水库及中西部水系连通等一大批重点水利项目前期设计。

(十二)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湖北省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反馈我局问题事项4个。我单位制定了整改方案,截至目前4项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十五届县委第二轮巡察反馈我局问题事19个。我单位制定了整改方案,分解整改措施4类别19项共50个。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50个,追责问责26人,开展专项整治8个,收缴7628元,完善制度10项。接下来,县水利和湖泊局将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县委巡察成果,推动全局工作持续进步、作风持续转变。

(十三)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提供“基本法律服务+专项法律服务”,加强对部门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对行政复议、听证、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决策事项、法律顾问全程参与,精准建言献策,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保障。未经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不得出台实施。2023年度我局行政负责人全年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6次民事诉讼案3次。

(十四)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23年,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3件,其中,县人大代表建议11件,县政协委员提案2件。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办理机制、强化督查督办、认真落实回头看等措施,目前所有建议、提案均已完成答复,得到满意和基本满意的反馈。

二、是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在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各级领导和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有三点:一是法治建设队伍存在规模小、人手不足的问题;二是现行的法律法规更新速度较快,法学和专业领域人才力量不足;三是法治宣传与水利行业结合不够紧密,日常采用传统方式进行宣传居多,宣传方式较为传统单一,对外宣传的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本年度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柏林同志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与全局干部职工始终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和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规,圆满完成年度各项法治建设工作任务。

一是加强学习,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组织班子成员、党员干部等常态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通过原文领学、集中收听收看、讨论交流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坚持以上率下,注重学以致用,带头提高局领导班子的法治观念,在工作决策、加强水务管理过程中带头守法用法,切实做到依法用权,依法行政。

二是加强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让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水行政工作遇到的困难问题。

三是内外发力,开展水务普法宣传。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在普法工作中注重领导带头,班子成员带头,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契机加大普法宣传,班子成员分别领学相关法律法规内容,为开展普法宣传学习发挥积极带头作用。

四是突出重点,推进执法能力建设。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筑牢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决策能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纳入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组织人员参加县政府领导班子举办的法治专题讲座。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持续贯彻落实市、县工作要求,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健全和落实常态化学习培训机制。

持续在行业监管上下功夫,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完善河湖长制、河道采砂监管、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政务服务等水利建设市场监管体制,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