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林业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011446809/2025-00013
主题分类
林业
发文日期
2025年01月02日 09:00:28
发布机构
竹山县林业局
文号

2024年,竹山县林业局围绕加快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严格依法治林,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法制监督,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1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进

我局制定了2024年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主要组织领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党主要负责人每年召开部署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专题会议不少于2次;每年安排不少于4次的法治专题学习,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每年组织领导干部积极参加法律知识学习考试,且从未出现缺考或成绩不合格的情况。

2强化考核评价,促工作落实

我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带领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各项工作,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开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法治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积极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此外,将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了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加大了考核力度,使其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同时,加强了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监督,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了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制定工作、管理制度,对日常行政工作中出现的法律疑问,及时与法律顾问进行沟通,加强对行政行为合法性指导并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台账。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全面及时准确在政府官方网站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并进行动态调整。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外,我局办理的所有行政处分案件,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出示或者佩戴执法证件,公示执法身份、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每年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开展林业行政案件统计分析工作,并上报上级部门。

2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 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并实现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我局严格依据最新版林业行政处分文书电子格式模板制作行政执法文书,做到行政执法活动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执法案卷和执法文书要素齐备、填写规范、归档完整。根据实际情况,为行政执法人员配备了执法记录仪。目前已制定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制度和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对于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严格依法依规归档保存,对同一执法对象的文字、音像记录进行集中储存,积极运用行政处分办案系统进行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

3.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批制度,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比率达100%严把执法案件质量关。坚持林业行政处分案件合法性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及备案审查、执法案卷评查等制度,严把案件质量关。

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建立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今年开展了1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违法行政行为第一时间进行调查核实,解释说明,依法作出处理并进行反应。今年,我局未收到对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行政问题,未发生因违法执法或者执法不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

5.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全面实行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范依法报案受案机制,县林业主管部门及时查处本辖区的林业违法案件,不属于林业部门管辖的违法案件应及时移送相关管辖机关。县林业局制定了《竹山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实施方案》《竹山县林业局关于规范林业行政案件处罚标准的通知(试行)》《竹山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等文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严格遵守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认真执行林业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执行《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范立案标准,对属于本行政机关管辖,且需要作出林业行政处罚的,七日内立案。规范查处程序,严格执行回避、送达、告知、听证等相关程序规定。规范案件裁量,认真执行《湖北省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指导标准》明确的林业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基准,所有案件采取“一事一议”办理,做到“一案一卷一审”, 重大案件、复杂案件、典型案件进行集体讨论集体决策。规范技术鉴定,林业行政案件的技术鉴定,全部委托有专业资质的机构人员鉴定。查处的所有林业行政执法案件在今日竹山网网站公开公示,处罚信息均收集录入“信用中国”网站公开。对处罚到位案件建立台账,加强后期监督检查验收、防止违法行为反弹,形成林业行政执法的闭环效应。

6、依法办案严打击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办理各类林业行政案件,调查移交林业刑事案件,严厉查处各类违法使用林地、毁林开垦、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滥捕乱猎野生动物、人为引起森林火灾等违法行为。做到精益求精、依法办案,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做到引用条文合适办案程序规范、行政处罚合理,不以人替法、以罚代法、以私枉法在查处林地违法案件中,运用无人机进行现场勘验、取证、鉴定,无人机自动航拍拼图与“林地一张图”“国土三调图”“森林资源督查图斑”等矢量数据叠加、比对,实现了林业执法自动化、数据化;当事人对违法事实、林地面积认定一目了然,实现了林业行政执法严肃性、严谨性。开展林业违法案件查处整改“回头看”,查漏补缺,跟踪问效,做到案件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整改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办理林业行政案件数量质量走在全市林业系统前列并且所办案件实现零行政复议、零行政诉讼。

7、部门协作聚合力

着眼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以“林长制”为抓手,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机关、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全面推进“林长+检察长”“林长+法官”,“林长+警长”协作机制,建立健全林业部门、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案件调查、定期协商、诉讼协助等工作机制。县林业行政执法股在查处林业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移送县公安局处理,积极协调公安、检察机关共同参与疑难案件的调查取证,共同研究林业执法难点、热点和突出问题,提升办案质量和水平,提高涉林违法犯罪打击力度,确保森林资源有效保护。增强了行政执法刚性,推动了林长及相关部门落实依法治林、管林责任,形成了依法保护森林资源的工作合力。

8、法制宣传到基层

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强化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工作。深入各乡镇、村组、企业、学校、社区等,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出动宣传车、悬挂宣传横幅、播放林业法律政策音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政策,累计发放宣传手册2万多份,出动宣传车 2000多台次,采取“以案释法+典型案件+法律条款”的做法,广泛宣传依法查处涉林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依据、处罚种类、法律后果等,做到处罚与宣传并进,达到“查处一人、震慑一方、教育一片”的目的。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提升基层干部和群众对林业法律法规的认知,营造良好的依法治林护林氛围。“砍树占地要办证、乱砍滥挖要处罚,乱捕滥猎法不容、放火烧山要坐牢”已成为广大部群众共识。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

我局在今日竹山网向社会公布我局关于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不断压缩办理时限。贯彻落实国务院各部门证明事项取消和保存清单规定、证明事项 清理到位、无法定依据不增设证明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积极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我局指定专人负责,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制定了详细的事中事后监管方法,明确了事中的抽查监督步骤,规范了事后的督查反应程序,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积极推进,转变林业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营造公平竞争的展环境,推动林业经济创新开展。

(四)进一步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

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2024年度,我局没有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在今后起草规范性文件过程中,要主动征求县有关部门的意见,召开座谈会听取基层的意见。对需要备案的文件,均依法报送县政府法治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备案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困难和原因

我局全面提速、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取得有效进展。但仍存在需要完善和改进的方面:受机构改革的影响,年轻业务骨干划拨到乡镇,林业政策法规宣传人员减少,林业普法宣传工作不够有力,宣传方式有待创新,宣传效果需进一步加强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配优配强执法力量,强化执法培训,提高执法效能和质量。

2、加强林业普法宣传工作,突出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

3、加强法治基础建设,充实、培养年轻法治工作人员,化业务培训,提升法制审核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