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反馈】关于县直各相关公开征求对《竹山县乡村建设行动推进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索引号
011446809/2022-5721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2年11月08日 10:00:06
发布机构
县委农办
文号

按中央、省关于乡村建设行动推进方案的要求,以及县委主要领导安排,中共竹山县委农村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报送竹山县2022年乡村建设行动相关材料的紧急通知》,根据报送材料以及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竹山县乡村建设行动推进方案(初稿)》,《方案(初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各级乡村振兴部署,围绕创建全省乡村示范县,打造秀美、宜居家园为目标,谋划17项重点任务,强化各项保障措施经修改完善后向相关县直责任单位印发《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竹山县乡村建设行动推进方案(征求意见稿)>》,到10月21日,共征求到5条意见,并予以采纳。

竹山县民政局:重点任务部分第十二项加上“持续深化殡葬改革,提倡文明节俭办丧,自觉抵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倡导节地生态安葬新风”。

竹山县住建局:重点任务部分第一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中,将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200个”修改为“按照县城乡垃圾分类方案,到2025年底建成15个垃圾分类示范村”。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重点任务部分第二项“到2025年,开展污水治理的自然村占比达到35%,基本消除农村较大面积黑臭水体”修改为“到2025年,开展污水治理的自然村占比达到35%以上,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竹山县交通局:重点任务部分第七项“区域内所有通村公路(县乡道、通行政村路)一律做到生命防护工程全覆盖”改成“区域内主要县乡道、通行政村路一律做到生命防护工程全覆盖”。

竹山县人才服务中心:重点任务部分第五项“加快推进乡村教育发展”部分,责任单位建议将县人才服务中心变更为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竹山县医疗保障局:重点任务部分第六点“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修改为“全面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

结合上诉意见,修改完善,形成代拟稿。2022年10月31日,竹山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下达关于印发《竹山县乡村建设行动推进方案》的通知(竹办发〔2022〕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