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部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十政办发〔2024〕32号)文件,按照县主要领导要求,县应急管理局结合我县实际,拟定了《部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暂行规定》,并公开征求了意见建议,结果反馈如下:
部门 | 意见建议 | 是否采纳 | 未采纳原因 |
科技和经信局 | 县科技和经信局负责其他酒店或餐饮场所内及商场、大型商业综合体内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管。建议修改为:县科技和经信局(商务局)负责其他酒店或餐饮场所内及商场、大型商业综合体内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管。 | 是 | / |
科技和经信局 | 乡村民宿。县科技和经信局、县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相关安全监管工作。建议修改为:县科技和经信局(商务局)、县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相关安全监管工作。 | 是 | / |
科技和经信局 | 县科技和经信局负责商贸仓储流通领域和工业企业的安全监管的安全监管。建议修改为:县科技和经信局负责限上商贸仓储流通领域和规上工业企业的安全监管。 | 否 | 与市级文件不符 |
科技和经信局 | 平台经济(美团、饿了么、货拉拉等)。县科技和经信局、县文旅局等部门根据“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原则,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安全监管工作。建议修改为:县科技和经信局(商务局)、县文旅局等部门根据“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原则,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 是 | / |
科技和经信局 | 县科技和经信牵头负责农贸市场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建议修改为:县科技和经信局(商务局)牵头负责农贸市场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 是 | / |
科技和经信局 | 县科技和经信负责指导、督促商场、餐饮、住宿等商贸服务业安全使用醇基燃料。建议修改为:县科技和经信局(商务局)负责指导、督促商场、餐饮、住宿等商贸服务业安全使用醇基燃料。 | 是 | / |
文化和旅游局 | 全县有运营主体的非A级旅游景区的安全监管。意见建议:没有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县文旅局应牵头负责全县有运营主体的非A级旅游景区的安全监管,缺乏法律依据,建议重新审视相关规定,确保各部门职责划分有法可依。 | 否 | 与市级文件不符 |
文化和旅游局 | 全县特种设备目录之外的游乐设施安全监管。意见建议:特种设备目录之外的游乐设施安全监管划归文旅局牵头缺乏法律依据,建议重新审视相关规定。 | 否 | 与市级文件不符 |
文化和旅游局 | 乡村酒店、乡村民宿的安全监管。意见建议:缺乏法律依据,建议重新审视相关规定。 | 否 | 与市级文件不符 |
文化和旅游局 | 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监管。意见建议:缺乏法律依据,建议重新审视相关规定。 | 否 | 与市级文件不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