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2113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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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9年08月30日 16: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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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2113号建议的答复
  索明全、陈文波、罗淳、赵斌、余业海、杨寿刚、何艳、金智勇、朱名升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红岩等河流水系建设和流域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竹山县地处鄂西北山区,境内河流众多,沟壑纵横,大部分农村河道淤积退化,堤防护岸老化失修,生态安全和防洪安全都存在较大隐患。为此,县水务局已于2012年编制完成了农村河道综合整治项目,将县内西片7乡镇农村河道全部纳入治理范围,因国家和省没有启动该项目计划,至今没有实施。“十三五”期间,县水务局将县河擂鼓红岩段河道治理和银宝河流域治理工程纳入全省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沟治理项目予以申报,其中县河擂鼓红岩段河道治理工程已于2017年获得省水利厅批复,现已完成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并通过十堰市水利水电局审批,一期补助资金已下达我县,近期将组织施工招标并开工建设;银宝河流域治理项目尚在争取过程中,待项目启动后,尽早组织实施。同时,随着河长制改革全面推进,县水务局将加大对上协调和争取力度,积极争取相关政策和资金上的扶持,力争尽早启动农村河道综合治理项目,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撑。同时,建议擂鼓镇各级河长加大河流管护力度,及时制止河道非法采砂、侵占河道、乱倒垃圾、污水直排等影响河道水质环境行为,确保河道水系生态安全。

竹山县水务局
201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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