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2014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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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30日 16: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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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2014号建议的答复
  张善庆、张涛、杨月琴、李金柱、余志刚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利用土地增减挂钩政策实施‘消土’工程”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农村建设用地中旧宅基地、废弃工矿等用地(即拆旧区)与拟用于乡村和城镇建设用地(即新建区)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实行建新拆旧增减挂钩,把原建设用地复垦成农用地,最终实现项目区建设用地总量减少,布局合理,农用地面积增加,质量提高的目的。复垦指标除补充县内建设用地占补平衡外,节余的可在外交易,以达成发达地区搞建设有地可用,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有资金投入“互利共赢”的目的。
  我县土地增减挂钩项目从2011年启动,到去年底,省国土资源厅批复立项5个,拆旧区总规模1575亩,批准挂钩指标1500亩,在解决用地指标不足、征地费用减免和美丽乡村建设资金来源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一是解决了水电开发等重大建设近千亩建设用地指标不足;二是在征地报批时使用1100亩增减挂钩指标;三是通过省交易平台拍卖挂钩指标240亩,指标交易亩均价达49万多元,所获收益1.2亿元用于县域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和精准扶贫项目建设。
  去年以来,我县抢抓全国贫困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可在全国高价位交易的黄金机遇,加快推进增减挂钩工作,从去年底至今年3月,组织5个技术编制单位,对全县17个乡镇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区进行了实地踏勘,同时考虑非易迁户中存在大量老旧土坯房,按增减挂钩政策符合条件(旧房位置必须在国家公布的第二次土地调查地块图斑范围内)也可纳入拆旧复垦项目内,按农户自愿拆旧的原则,拆掉旧房后政府再给予一定货币奖补。在外业调查基础上通过内业潜力技术筛选分析,全县可实施增减挂钩拆旧复垦面积近8000亩,分两批次立项实施,第一批次5100亩,目前已编制完成易迁户增减挂钩实施方案和非易迁户(含有“消土”户)增减挂钩实施方案,已于5月底上报省厅立项。立项批复后再启动第二批次3000亩。
增减挂钩项目拆迁补偿、复垦施工费资金来源主要依靠政府投入,我县历年已实施的项目亩均不到4500元,群众普遍对拆旧区的补偿期望值过高,拆迁安置补偿标准过低,造成拆除旧房进度缓慢、不彻底,从而影响了项目的实施,甚至造成烂尾工程。
  为使“挂钩”项目节余指标能顺利挤进6月份全省交易平台,5月3日,县政府于召开了全县第一期5000亩项目实施推进会,出台了《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通知》(竹政办发〔2018〕28号)文件,解决拆迁安置补偿标准不一、标准过低、复垦质量不高、奖惩不明等一系列问题,明确各自工作职责,搞好分工协作,加强督办检查,形成齐抓共管快速推进的工作格局。截止到6月上旬,第一期5000亩“挂钩”项目已基本完成,部分乡镇正落实第二期3000亩的项目。
  另从住建部门获悉,2014年底,已对全县17个乡镇的土坯房进行了调查摸底,存量土坯房为23411户,通过争取国家危房改造政策及县政府实施片区开发项目改造土坯房修缮加固及新建共计8282户,目前存量土坯房为15129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336户)。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鄂建文〔2017〕25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中央财政、省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将集中用于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危房改造工作,取消了以前4类补助对象中的“一般贫困户”。
在解决好特殊人群的前提下,住建部门将大力争取省住建厅将全县居住在土坯房的一般困难户纳入危改项目,享受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与此同时,以乡镇为单位,查清土坯房的基本情况及实际存量,落实好“非易迁”腾地补偿政策,搞好建房规划,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挖好潜力。
竹山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第182014号建议办理进展情况: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运用增减挂钩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41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域交易有关情况的通知》(鄂土资函〔2017〕336号)精神,我县作为全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首批试点县,抢抓有利机遇,释放指标红利,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完成2018年第一批、第三批增减挂钩项目6300亩;申报省市立项项目16000余亩,正在加快实施。


竹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