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4093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11446809/2020-1093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0年09月11日 16:24:18
发布机构
竹山县人民政府
文号

陈强、汪金午、周翔、许绪潮、张玮、李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垃圾清运费”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

  近年来,县政府在财力十分紧张的前提下,从2015年开始,每年单列700多万元年度部门预算,分配到17个乡镇,用于乡镇的垃圾清扫、运营支出保障,2019年用于乡镇的预算支出为743万元。同时县住建局2018至2019年争取省级城乡生活垃圾奖补资金430余万元,按照10万元、15万元、20万元的标准补助乡镇,剩余资金用于全部购买环卫设施分配到各乡镇。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我们将对全县各乡镇的垃圾治理设施、资金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积极向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政策,加大对乡镇资金支持力度,确保在去年的基础上能有所增加。

  2、加大对环境综合整治资金的投入力度,积极争取县政府利用省级垃圾无害化处理以奖代补资金,整合“5+1”行动环境整治、光伏发电项目补助等资金,完善各乡镇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增加清扫保洁队伍,在农村集中安置点、村组院落配置垃圾桶、垃圾箱(池)、密闭式转运车辆等收集转运设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竹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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