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端奎、纪宏斌、史万强、陈贤兰、叶骏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龙王沟黄矛关炸药厂占地遗留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龙王沟黄矛关炸药厂始建于1997年,当时承办的单位是县物资总公司。土地征用后,因政策原因,炸药厂没有建成使用,同时,县物资总公司没有按照《征用土地协议书》约定将占地补偿资金支付到位,土地闲置长达20多年。经与龙王沟村沟通,龙王沟村代表农户诉求,要求按现行征地标准补偿资金到农户,初步匡算,需资金250万元左右。
由于龙王沟黄矛关炸药厂征用土地遗留问题历时时间长,涉及的不仅仅是资金问题,我们建议由潘口乡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联合调查小组,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建议,报县政府审定后再议。
竹山县财政局
2019年7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