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901040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11446809/2022-35203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日期
2022年07月18日 11:02:48
发布机构
竹山县水利和湖泊局
文号

耿恒举、刘斌、邹彬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霍河水库水资源保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 霍河水库列入一级水源保护区后,管理处一直高度重视,在醒目路口都设有保护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警示牌,对来往的游客也进行常态化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树立良好水源地保护意识。

  2.  我们请有专门的保洁人员对大坝、坝坡、绿化草皮、主公路、停车场进行清扫;有专业养护队对草皮、树枝进行养护修剪,整体环境做到整齐、美观。

  3. 我单位配备有两名专业人员会同海丰渔业公司联合执法,严禁在水源保护区从事网箱养鱼、旅游、游泳、垂钓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4. 水库自列为水源地以来,我单位派有专人对库面进行清漂,库岸垃圾清理。因汛期水库水位上涨时库面垃圾较多,可能清漂效果特别是上游不是很明显,平时都能保证核心区库面清洁无垃圾。

  5. 积极争取库岸整治、生态防护林项目,净化水源,确保水土不会流失污染水体。

竹山县水利和湖泊局

2022520
       

 

清漂打捞浪渣

 

库岸绿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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