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02079号提案的答复
方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我县体育设施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乡镇抢抓发展机遇,结合精准扶贫、易地搬迁安置点建设。新修文体广场,农村面貌焕然一新。截止2017年底,全县共有广场259个(内含篮球场、健身场),体育场地设施406个(含篮球场、乒乓球场、棋牌室、活动室、田径场、羽毛球场等)。县文体新广局积极作为,在省局的大力支持下,克服困难,为全县244个行政村、10个社区根据场地大小都配备了必要的体育设施,实现了体育器材全覆盖。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群众对健身设施的需求也随之增加,特别是健身队的增多,音响器材需求量也随之增大。根据国务院第382号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十条要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数量、种类、规模以及布局,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结构、环境条件以及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的要素,统筹兼顾,优化配置,并符合国家关于城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的规定。建设文化广场由当地政府纳入城镇建设规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进行建设。目前,全县体育场地的增多以及需要更换器材,我局一直在努力对上争取相关政策,并逐步解决。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向上争取深度贫困地区扶持政策,同时积极争取县财政将体育设施更换添置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体育器材扶持力度,进而更好的丰富人民群众文体生活,满足人民群众健身需求。
竹山县文体新广局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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