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02080号提案的答复
雷超、柯昌征、罗显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提升擂鼓镇文化惠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以及《湖北省贫困地区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省文化厅在2016—2017年启动了我县23个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建设工程,其中就有擂鼓镇佑城村(社区)和护驾村。按照“七个一”标准,目前我局已经为其配置了流动戏台一个,广播器材一套,体育健身器材一套(篮球架子、乒乓球台子、健身路径)、文化器材一套(音响、二胡、笛子、锣鼓响器、舞龙2条、服装道具60套、彩船、花篮、篮球、乒乓球拍、羽毛球拍等)。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培植枣园村、金陵村、擂鼓村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将退休老教师朱德志的书画作品在文化站进行布展,成立“朱德志书画工作室”,利用假期将专业的书画技能传承下去。
根据国务院第382号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十条要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数量、种类、规模以及布局,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结构、环境条件以及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的要素,统筹兼顾,优化配置,并符合国家关于城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的规定”。建设文化广场由当地政府纳入城镇建设规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进行建设。县文体新广局积极作为,在省局的大力支持下,克服困难,为全县244个行政村、10个社区根据场地大小都配备了必要的体育设施。截止现在,我们已经为擂鼓镇16个行政村,1个社区全部配置了体育健身器材,实现全覆盖。随着扶贫安置点的相继建成,为满足人民群众健身需求,我局将继续加大向上争取扶持政策的力度,配置必要的健身器材。
竹山县文体新广局
2018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