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02143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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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9年08月30日 16: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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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02143号提案的答复
  孟宪波、王远军、龚飞、刘飞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小型塘库维修加固,解决基本农田灌溉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上世纪修建的小型库塘堰等水利设施数量多、分布广,是保证山区农田灌溉的基础性水利工程。这些工程因重建轻管、年久失修,导致工程局部损坏严重,功能逐步退化,效益难以发挥,存在安全隐患。为此,2011年,省政府组织开展“万名干部进万村挖万塘”活动,动员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协助各村大力开展小型库塘堰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县水务局积极争取实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对项目区存在病险的小型库塘堰进行整治,部分库塘堰安全隐患得到根治,其功能效益恢复正常。但是,由于县内存在病险的小型库塘堰较多,国家和省没有专项资金补助,致使大部分库塘堰没有治理。2015年以来,随着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实施,对县内库塘堰渠等骨干小型水利工程明晰了产权,明确了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人,对部分工程维修养护给予一定的补助,农村小型水利工程“重建轻管”的局面逐步改善。因上级补助资金有限,无法面面俱到,每年只能依据各乡镇申报的维修养护项目,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解决小部分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问题。
针对各位委员反映的问题,县水务局将积极与文峰乡政府沟通协调,并组织技术人员现场查勘,尽早申报纳入本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制定维修养护方案,组织人员进行维修加固。后期,待国家和省启动农村库塘整治项目时,我们将积极争取项目扶持,对全县存在病险的小型库塘堰进行集中整治,确保正常发挥工程效益。同时,按照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相关要求,建议乡镇党委政府加强工程监管,协调动员工程管护责任人落实管护措施和责任,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竹山县水务局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