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02144号提案的答复
刘晓明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部分乡村小河流污染治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竹山县地处鄂西北山区、汉江南岸最大支流堵河中上游,境内流域面积5平方公里以上河流252条。近几年来,随着移民搬迁、易迁安置推进,河道沿线新建了很多安置点,居住人口增多,河道生产生活垃圾、污水污染问题更加严重,危及河道水系生态。2017年,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县建立完善了县、乡、村三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明确了各级河长、河道专管员和相关部门职责,相继启动了碧水保卫战“迎春行动”和河道采砂专项治理、固体废物清理整治等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了河流水域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乱捕乱捞“五乱”行为,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2018年,全县河长制工作正式全面转入河道、水域、岸线治理管护实战阶段,结合《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将强力推进森林生态修复、河库湿地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业污染防治和产业园绿化改造、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江河湖库水质提升、土壤及磷污染治理、水上污染综合整治“九大行动”,共同保护河道水系生态环境。同时,根据农村河道管理保护实际,一是结合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河道生态治理,在河道沿线人口相对集中的村组配置垃圾清运车、垃圾桶、垃圾中转箱等垃圾收运设备;二是将河道保洁与农村公路养护、生态公益林管护、村卫生保洁等公益性项目相结合,定期组织开展垃圾、渣土等污染物清理工作,建立河道保洁长效机制;三是加大河道水域环境监管力度,依法打击和查处非法侵占河道水域和污染水质环境等违法行为;四是加强河流水环境管理保护宣传,增强群众保护河流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转变随意向河道倾倒垃圾、排放污水的不良行为。
竹山县水务局
2018年4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