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02147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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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9年08月30日 16: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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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02147号提案的答复
  邹彬、刘运斌、刘娟、毛光明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对非法采砂打击力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依法打击和整治采砂违法行为是有序开发和合理利用砂石资源、保护河道生态环境、维护河道安全的重要举措。多年来,县水务局坚持依法履职尽责,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保护河道水系生态环境为核心,不断加大河道采砂监管力度,严格采砂许可审批,积极开展河道采砂“打非治违”活动,依法打击和整治非法采砂、无序采砂行为,编制了《竹山县河道采砂规划(2016-2020年)》并报请县政府审批,组织开展了多次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建立了水务、环保、国土、公安等联合执法机制,落实了禁采期禁止采砂制度,查处了多起违法采砂案件,取得明显成效。但是,随着近几年精准扶贫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全面推进,全县砂石资源紧缺,砂石费用大幅度上涨,在利益驱使下,河道采砂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加之县内河流众多,河道采砂监管点多、面广,小规模盗采、临时采砂行为如同“游击战”,执法监管难以面面俱到,直接影响河道安全,危及河道生态。加大河道采砂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查处力度,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秩序迫在眉睫,也非常必要。
  下阶段,县水务局将强化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大河道采砂监管力度,建立联合执法常态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依规重罚重处非法采砂(运砂)等违法采砂违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的震慑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诚信教育,确保取得合法手续的采砂业主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安全经营。同时,按照河道分级管理和河长制工作要求,河道采砂日常监管应实行属地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大对辖区内的河道采(运)砂日常监管力度,发现非法采(运)砂行为应及时制止和取证,因制止无效或造成较重后果的应及时报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坚决杜绝以公益建设、精准扶贫建设为幌子,向上申请或擅自同意施工方在河道采砂,确保禁采期河道采砂有序、可控。

竹山县水务局
201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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