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02149号提案的答复
罗显东、柯昌征、雷超、陈丽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请求加固库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上世纪修建的库塘堰等水利设施数量多、分布广,是保证山区农田灌溉的基础性水利工程。这些工程因重建轻管、年久失修,导致工程局部损坏严重,功能逐步退化,效益难以发挥,存在运行安全隐患。近几年来,县水务局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政策支持,相继完成了1座大型、1座中型和63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建设任务。同时,结合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和省政府组织的“万名干部进万村挖万塘”活动,对项目区存在病险的小型库塘堰进行整治,部分库塘堰安全隐患得到根治,其功能效益恢复正常。但是,由于县内存在病险的小型库塘堰较多,国家和省没有专项资金补助,仍然存在部分库塘堰没有治理。2015年以来,随着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实施,对县内库塘堰渠等骨干小型水利工程明晰了产权,明确了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人,对部分工程维修养护给予一定的补助,农村小型水利工程“重建轻管”的局面逐步改善。因上级补助资金有限,无法面面俱到,每年只能依据各乡镇申报的维修养护项目,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解决小部分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问题。
针对各位委员反映的问题,县水务局将积极与擂鼓镇政府沟通协调,并组织技术人员现场查勘,尽早将需要加固的库塘纳入本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制定维修养护方案,组织人员进行维修加固。后期,待国家和省启动农村库塘整治项目时,我们将积极争取项目扶持,对全县存在病险的小型库塘堰进行集中整治,确保正常发挥工程效益。同时,按照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相关要求,建议乡镇党委政府加强工程监管,协调动员工程管护责任人落实管护措施和责任,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竹山县水务局
201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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