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02010号提案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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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9年08月30日 17: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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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02010号提案的回复
  蔡强、邹正军、方黎明、陈伟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绿松石矿山行政执法力度”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县绿松石矿分布较广,除官渡、柳林、深河南部三个乡镇没有矿藏外,其余14个乡镇均有分布。目前,秦古3个矿山、溢水1个矿山由绿松石企业自行管理外,其他乡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乡镇政府落实管控职责。在绿松石资源管护工作中,我县探索出“乡镇主体,部门联动,专业队伍护矿,设点固守,划片包区”的管理模式,强化资源管控取得明显成效。
  绿松石产业是我县特色产业,在利益驱使下,不法分子铤而走险,非法盗采原矿行为时有发生。为遏制绿松石非法盗采势头,我局与县公安局、绿松石资源管理局建立起“部门联动、信息共享、运转高效、强制有力、查处到位”的联合执法机制,开展联合打击行动,震慑了违法分子违法采矿行为。去年,我局一共受理绿松石盗采违法案件13起:当场制止3起,批评教育5人;立案查处10起,处罚28人;责令封堵绿松石盗洞11个,没收矿产品64.93公斤,罚款5192.5元;1起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维护好绿松石依法开采秩序,促进绿松石产业健康发展。


竹山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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