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04113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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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0年09月12日 09:59:58
发布机构
竹山县人民政府
文号

唐官琼、陈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街道路灯管理”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住建局担负着县城区路灯照明及亮化管理维护工作。2018年成立了园林路灯管理局,组建路灯管理专业队伍,制订了路灯故障报告和检修监督等一系列制度,确保县城区路灯亮灯率在98%以上。

  根据我县创建国家文明县城、国家园林县城等工作要求,我局对城区32条背街小巷78个三无小区进行了全面普查,因地制宜安装路灯678盏,做到了有路就有灯有灯就必亮。同时结合城区6个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和环城路、人民路道路改造,完善了老旧小区路灯、城区主干道路灯改造工作。另外,我局根据不同季节时间变化合理设置路灯开关时间列表,在节约电费的基础上,针对不同路段、不同季节合理开关路灯,确保市民出行方便安全。

  下一步,县住建局将主动作为,进一步加大管理巡查力度,推广路灯亮化智能化管控,加强路灯管理专业队伍建设和管理制度建设,确保路灯管理、维修、照明常态化。



竹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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