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04116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0年09月12日 10:30:02
发布机构
竹山县人民政府
文号

董承平、李智、杨光林、董承学、石丛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住建局始终坚持把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作为重点工作持之以恒抓落实。2019年,按照竹山县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计划,积极争取各类资金250余万元,新建大庙乡压缩式中转站1座,利用垃圾治理县级财政预算资金,整合“5+1”行动环境整治、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整治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垃圾,加大集镇环卫设施、清扫保洁人员配备,建立长效保洁机制。同时,县政府在财力十分紧张的前提下,从2015年开始,每年单列700多万元年度部门预算,分配到17个乡镇,用于乡镇的垃圾清扫、运营支出保障,2019年用于乡镇的预算支出为743万元。同时县住建局2018至2019年争取省级城乡生活垃圾奖补资金430余万元,按照10万元、15万元、20万元的标准补助乡镇,剩余资金全部用于购买环卫设施分配到各乡镇。

  下一步,县住建局将结合职能职责,一是加大对垃圾中转站运营单位的考核力度。对垃圾运营管护单位进行季度考核,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同时积极协调中转站与乡镇政府之间垃圾收运处理问题,确保垃圾中转站运行正常。二是加大对环境综合整治资金的投入力度,我们将对全县各乡镇的垃圾治理设施、资金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积极向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呼吁,加大对乡镇的经费支持力度。三是积极配合各乡镇学习借鉴其它地区的先进经验,建立市场化运行管理体系,按照“包人员工资,包工具配套,包设备维护,包日常清扫保洁”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通过市场化运作,购买社会服务,组建成立环卫公司,由公司聘请保洁员和清运员,负责辖区内卫生保洁和清运工作,确保垃圾治理常态化、规范化。四是为加大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住建局将协调人社等相关部门,按照政策规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作为环境整治保洁人员或者环境管理人员使用,同时,配合人社部门加强对公岗人员的教育、管理、考核,保障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合法权益。



竹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