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04119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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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0年09月12日 10:32:42
发布机构
竹山县人民政府
文号

张绪奎、张子庆、张楷文、刘晓明、周少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把原食品公司院内列入2020年政府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及棚户区改造项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经调查,原食品公司院落共有56户居民。2019年11月湖北春发置业有限公司竹山县分公司以310万元取得该地块土地使用权,拟在原食品公司院内建设“宏发大厦”项目。目前已与42户居民签定了《拆迁协议》拆除了房屋。按照我省老旧小区改造的政策要求,原食品公司院落不能纳入老旧小区改造的政策支持范围。

   二、棚户区的界定国家有严格的认定标准,棚户区改造项目有着严格的申报和审批程序。我县已经成立由县领导任指挥长的棚改指挥部,涉及棚改范围内的政策、法规和实施均由县棚改指挥部统筹进行。原食品公司院落能否列入棚改项目享受棚改政策,具体需由县棚改指挥部审批。

  三、我局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主管部门,将积极组织搭建平台,为“宏发大厦”项目服务,督促项目早日开工,届时,原食品公司院内也将得到改善。

  感谢各位委员长期以来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竹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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