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03002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11446809/2020-1627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0年12月15日 11:50:22
发布机构
竹山县财政局
文号

毛光明、张宗萍、刘娟、金国安、刘运兵、沈德猛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扶持中小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近几年来,在县委高度重视和推动下,全县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400余家,涉及种植业、养殖业、旅游业、加工业等农业行业。为农村经济发展,规模化经营、提升产品质量、带动群众脱贫增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许多困难,一是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湖北省财政厅成立了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主要解决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18年,根据县政府安排,我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业务工作由县财政局(县经管局)具体承担,此项工作已在竹山县全面铺开。2019年,县财政局(县经管局)确定为农业经营主体出具资金1亿元担保函的目标,缓解经营主体资金需求困难。二是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办事难问题,包括涉及到的孵化基地延伸到乡镇、部门法规不熟悉或不清楚等具体问题,经县政府同意,今年5月份组织全县所有经营主体集中培训,重点是宣讲政策和有关法规。三是针对农业经营主体用电难问题,需要县政府层面统一协调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才能解决其提出的问题。

                  竹山县财政局

                   2019年7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