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005076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11446809/2021-2588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1年08月23日 15:44:13
发布机构
竹山县人民政府
文号

喻睿、周彩霞委员:

你们提出“关于加大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力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为减少机动车尾气对群众健康和空气环境的影响,我局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对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进行治理:一是与环保部门联合对车辆年度检验、注册登记全程实施网络审核,新入户车辆必须核查随车环保清单,除国家明确的免检车型外,其他车辆入户前必须进行排放检验并达到国家标准,超标排放车辆不能通过机动车年度检验或登记入户。二是配合环保部门设点使用遥感检测车上路检测,及时发现、查处尾气超标车辆。三是常态化开展路检路查,发现达达到淘汰报废标准的老旧机动车一律收回牌证、办理网上注销并监督拆解报废,将事故隐患消除于未萌。同时,将临界报废或已经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机动车信息录入缉查布控系统,进行实时查控。四是通过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老旧车淘汰政策、办理程序、注销方法,以及私自处置老旧机动车的法律责任,引导车主自觉主动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今年以来,已督促淘汰报废老旧车57台。下一步,我局将采取开展联合执法、广泛宣传引导、城区货车禁行等方式,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加大对机动车超标排放问题的监管、治理力度,改善空气质量,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

竹山县公安局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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