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5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11446809/2023-36679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日期
2023年07月26日 10:00:00
发布机构
竹山县财政局
文号

陈立武委员:

提出的关于建立河道保洁员保障机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湖北省河湖管护指南》管护机制要求,建立河湖巡查保洁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立公益岗位等方式,聘用河湖巡查员、保洁员,开展河湖巡查和保洁。实行河湖长制以来,我县一直在按这一模式落实河湖保洁员待遇。初步统计,我县2022年参与河湖巡查保洁人员329人,年支出301.72万元,其中:公益性岗位支出165.48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75.11万元,河湖长制专项46.42万元,其它渠道支出14.71万元。

河湖管护经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河湖所在地人民政府根据管护任务合理测算,统筹使用水利湖泊、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资金予以保障。为使河道保洁员保障机制落到实处,我县在资金保障方面,一是统筹水利湖泊、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河湖专项资金,向河湖保洁支出倾斜;二是每年将中央和省级河湖长制经费足额用于河湖管护;三是统筹政府购买服务、设立公益岗位等方式,按照河湖巡查保洁基本需求,统筹资金和岗位予以保障,让河道保洁员保障机制所需资金落到实处,逐步建立起我县河道保洁员长效保障机制。

竹山县财政局

2023年5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