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高卫生城市水平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011446809/2023-38171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日期
2023年01月06日 10:00:00
发布机构
十堰市人民政府
文号
十政发〔2023〕3号

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高卫生城市水平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政发〔2022〕12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爱国卫生工作,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提高健康城市建设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围绕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目标,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民参与、预防为主、群防群控的爱国卫生工作机制,总结推广新冠病毒感染防控有效经验,不断丰富爱国卫生工作内涵,创新爱国卫生工作方式方法,将环境卫生、健康管理、传染病和慢性病防控有机融合,不断提高环境卫生、群众健康素养和全民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

1.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善

——全面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努力提升城乡宜居环境水平;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建成美丽乡村示范村400个。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5%以上,厕所粪污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

——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焚烧(含水泥窑协同)处理能力占比不低于80%。

2.居民健康综合素质大幅提高

——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0%以上。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基本建成无烟机关,全民控烟水平持续提高。

3.社会健康综合治理稳步推进

——持续开展卫生创建活动,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比例达到40%以上。

——城镇“蚊蝇鼠蟑”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病媒生物防制C级标准之内。

4.“323”攻坚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重点人群重大慢病过早死亡率降至13%以下。

——有效推进心脑血管疾病一体化防治,高血压控制率达到30%以上,糖尿病控制率达到45%以上。

——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不低于25%。

二、持续推进城乡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1.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大力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以城市老旧居民小区、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各项卫生设施,提高卫生厕所普及率,消除“十乱”现象,提升宜居环境水平。持续加强建筑工地、小餐饮店、小作坊、马路市场等重点场所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建立和完善环境卫生服务管理长效机制。将乡村环境综合治理与乡村振兴、文明创建、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乡村卫生设施水平。以“五清一改”活动为载体,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健康知识进乡村活动,引导群众树立文明健康生活理念,逐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

2.保障饮用水安全。严格依法加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管理,不断完善自来水生产、供水全程监管体系,不断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监管措施。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水厂供水和用水点的水质监测,加强城市二次供水规范化管理,提高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完善供水规划、建设、生产、管理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推进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和改造。推进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标准化改造,不断满足农村居民生活用水需求,提高供水安全保障。积极倡导节约用水。(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委、市水利和湖泊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

3.开展垃圾污水治理。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基础性公共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服务和管理机制,促进城市生活垃圾减量,提高垃圾资源转化率和无害化处理率。广泛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激发群众参与热情,引导群众积极响应和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夯实垃圾分类工作群众基础。积极开展乡镇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深入开展乡镇生活垃圾和污水综合治理,推进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强农村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垃圾污水有效处理行政村比例。广泛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高农膜回收利用率,广泛普及农药化肥使用知识,引导农村居民科学施用农药化肥,总结推广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技术经验,开展畜禽粪污和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加快餐厨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提高餐厨垃圾资源转化率和利用率、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率。(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委、市卫健委)

4.推进厕所革命。持续推进农村户厕改造工程,对农村新建住房落实配套的卫生厕所。人口规模较大村庄应配套建设公共卫生厕所,可采取聘用或村民轮值的方式,落实公厕专(兼)职管理人员,加强公厕的管理和维护,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维护机制。逐步提高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能力,扩大资源化利用覆盖面。加强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旅游景区景点公共厕所卫生管理,落实卫生保洁制度和保洁人员,实施粪污无害化处理,有序推进学校、旅游景区景点公共厕所提档升级。完善和落实农贸市场、客运站、广场等重点公共场所厕所管理和保洁制度,改善厕所环境卫生状况。(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十堰车务段、市文旅局、市城管执法委、市卫健委)

5.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持续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活动,努力降低“四害”密度,有效防控登革热、寨卡病毒病等媒介传染病。加强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建设,做好病媒生物监测工作,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坚持日常防制和集中防制、专业防制和常规防制相结合。广泛开展环境卫生治理,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老旧居民小区、建筑工地等为重点,消除卫生死角、积存垃圾,有效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地。坚持病媒生物药物防制有效做法,在病媒生物迅速繁殖、疾病传播高发时段,集中开展病媒生物药物防制工作。加强病媒消杀队伍建设,积极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技术培训,有效提升乡镇(街道)、村(居)的病媒生物防制能力。(责任单位: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6.促进农贸市场提档升级。持续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促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不断完善农贸市场基础设施,规范市场功能分区设置,严格实行划行归市,取消市场活禽交易,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全面提升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管理,落实“三防”(防尘、防蝇、防鼠)设施,加强食品安全保障,取缔“马路市场”。鼓励有条件地方推进农贸市场商超化、智慧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

三、广泛开展健康知识科普教育,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

7.持续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深入普及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15年版)》为蓝本的健康知识,持续开展健康知识“六进”(进村镇、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活动,发挥学校、医院、机关、企事业单位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升老师、学生、医生、干部、职工健康素养,以此促进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的普遍提升。建立完善市、县(市、区)两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大力培育“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健康意识。(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爱卫办、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文旅局,市总工会、市妇联)

8.广泛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广泛开展健康、防疫知识科普活动,不断提高居民健康技能和防疫能力,养成戒烟限酒、适量运动、合理膳食、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有效预防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有效提高传染病防疫技能。积极推广正确规范洗手、室内经常通风、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等做法。针对妇女、儿童青少年、职业人群、老年人等人群及其关注的健康问题,做好精准宣传和健康干预。把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深入开展健康校园专项行动,以教学形式对学生进行健康干预,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综合防控等。利用人工智能、可穿戴设备等新技术手段,实施健康干预,以“大手牵小手”“小手拉大手”促进全社会形成文明卫生习惯。(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爱卫办、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妇联)

9.积极践行绿色环保生活理念。广泛开展生态道德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创建等活动,推行垃圾分类、绿色低碳出行。积极倡导低碳、循环、可持续的生产生活方式,自觉践行绿色生活。不断增强群众主人翁意识,积极参与社区和房前屋后绿化美化净化,打造绿色整洁人居环境。提倡使用环保用品,有效推进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餐具等的限制禁止工作,大力培养自带购物袋购物的社会风尚。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加强公共场所禁烟控烟管理,推进无烟机关、学校、医院等无烟环境建设。(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爱卫办、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教育局、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总工会、市妇联)

10.有效提升群众身心健康水平。统筹推进健康公园、健康广场、健身步道、社区健身中心、中心村文体广场等场地和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打造百姓身边健身组织和“15分钟健身圈”。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为群众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积极开展职工体育活动,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工间操制度,开展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鼓励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营造良好的全民健身氛围。健全传染病、地震、洪涝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中的社会心理健康监测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社会组织、专业机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机制,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务。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支持拓展心理健康宣传疏导等志愿服务。机关企事业单位主办的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要有心理健康科普知识内容。积极推进影响群众健康的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3类重大疾病,高血压、糖尿病2种基础性疾病,出生缺陷、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精神卫生3类突出公共卫生问题“323”攻坚行动。(责任单位: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11.全面强化食品安全保障。在全民营养周(5月15-21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6月第三周)、520全国学生营养日(5月20日)、全国碘缺乏病防治日(5月15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教活动,增强全民科学合理膳食观念、食品安全意识。推进“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专项行动,全面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营养健康食堂、营养健康餐厅创建活动。加强小餐饮店、小作坊等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的规范化管理、提档升级改造和环境卫生整治,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卫生健康意识,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推动餐饮行业开展“互联网十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加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开展流动食品摊贩整治,坚决取缔流动食品摊点。(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四、加强社会健康管理,全面推进健康十堰建设

12.深入开展卫生系列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卫生城市(乡镇、村)系列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公共卫生环境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着力解决环境卫生管理突出问题,营造干净整洁舒适的宜居环境。在爱卫月、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和传统节假日,广泛组织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解决突出的环境卫生问题。坚持周五大扫除制度,依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广泛开展周五环境卫生大清扫活动,促进爱国卫生运动进村镇、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充分发挥下沉干部作用,指导村居基层组织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融入群众日常生活。(责任单位: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13.积极推进健康城镇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健康乡镇(县城)建设,广泛开展健康村、健康社区、健康机关、健康学校、健康企业、健康促进医院、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培育健康细胞建设典型,推动全社会健康环境改善、健康服务优化、健康教育普及和健康行为养成,不断提升健康十堰建设水平。加快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加强影响健康环境因素监测,强化健康风险防控,从源头消除影响健康的各种隐患。按照国家、省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的要求,积极开展各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及重大工程项目对健康影响的系统评估,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责任单位: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14.不断改进和完善社会动员机制。发挥新时代党建引领作用,加快爱国卫生与基层治理工作融合,推动形成自上而下行政动员与自下而上主动参与结合、平战结合的群众动员机制。加快推进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建立基层爱国卫生工作人员和家庭医生、计生专干、社会工作者、物业服务人员、志愿者等构成的专兼职爱国卫生队伍。推动组建居民健康管理互助小组,提高基层公共卫生工作能力和水平。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病媒生物防制、第三方评价等爱国卫生工作。(责任单位: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五、强化组织实施,确保工作成效

15.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爱国卫生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和巩固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将爱国卫生与健康十堰建设、疫情防控有机融合,加强爱国卫生工作考核评估,落实奖惩制度,推动爱国卫生各项工作落实。爱卫会成员单位要履职尽责、加强联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任务。

16.加强工作保障。进一步强化爱国卫生工作体系建设,街道(乡镇)、社区(村)、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明确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确保爱国卫生各项工作落实到基层,推动爱国卫生工作有序开展。保障爱国卫生工作经费。建立健全爱国卫生技术指导机构,加强技术培训和分级指导,提高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统筹谋划、协调动员、科学管理等能力。推动爱国卫生运动与文明创建工作的融合,未获得卫生城镇或者卫生先进单位称号的,不得评为文明城镇或者文明单位。

17.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特别是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宣传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宣传爱国卫生工作成果、先进人物事迹,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凝聚社会共识,激发群众热情,引导群众关心关注、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爱国卫生成员单位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要有爱国卫生、健康知识等宣传内容。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群众性特点和优势,畅通监督渠道,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