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六号)

索引号
011446809/2022-0181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2年01月05日 18:03:21
发布机构
竹山县统计局 竹山县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号

竹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竹山县统计局

竹山县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21

根据竹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17乡镇的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42969人,占41.31%(城镇化率41.31%);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03100人,占58.69%。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2187人,乡村人口减少93197人,城镇化率比2010年提高12.35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4]

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5]54709其中,省内流动人口为49701人省外流人口为5008人。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人户分离人口增加26502人,增长93.96%,其中省外流入人口增加2239人,增长80.86%。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