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实施
竹山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竹山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十五届县委第二十九次常委会会议(2022年第23次)审议通过,并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现予发布。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要强化措施,全面落实《规划》重点目标任务;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矿业绿色发展;有效管控,切实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
2023年1月26日
附件:竹山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