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等6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的通知》(〔2021〕122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2023年统筹资金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库工作,2022年9月22日向各乡镇及相关部门下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衔接资金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竹乡振发〔2022〕10号),明确项目申报范围、申报程序和要求,原则上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的程序,确定入库项目。2022年11月26日,按照省衔接资金项目有关要求,经过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审定等相关程序,建立了初期项目库,现将项目库公示如下:
监督举报电话:
竹山县乡村振兴局,联系方式:4225580
国务院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竹山县2023年统筹资金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库公示明细表(第一批)
附件:竹山县2023年统筹资金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库公示明细表(第一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