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索引号
011446809/2024-27130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日期
2024年06月14日 17:06:59
发布机构
竹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号
竹自规罚〔2024〕3号

案件名称

湖北博安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未取得采矿许可证于2023年11月擅自在竹山县秦古镇秦家坪村2组樟树湾非法采石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竹自规罚〔2024〕3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名称

湖北博安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城关镇莲花村1号国际绿松石城研发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323MA7N4YNM15

法定代表人

乐芬

违法事实

湖北博安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未取得采矿许可证于2023年11月擅自在竹山县秦古镇秦家坪村2组樟树湾开采石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五条的规定,属于无证采矿行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湖北博安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停止违法开采石料的行为;

2.没收湖北博安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无证开采石料的违法所得13200.00元,人民币壹万叁仟贰佰元整,并处违法所得30%的罚款,罚款金额3960.00元,人民币叁仟玖佰陆拾元整,罚没款金额共计17160.00元,人民币壹万柒仟壹佰陆拾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日期

2024年6月13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机关名称

竹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