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竹山县新源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占地建设麻家渡镇罗家坡液化气站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竹自规罚〔2024〕4号 | |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名称 | 竹山县新源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竹山县麻家渡镇罗家坡村3组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323MAD3NC4822 | |
法定代表人 | 纪星宇 | |
违法事实 | 竹山县新源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批准于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在竹山县麻家渡镇罗家坡村3组违法占地3582平方米建设液化气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规定。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 |
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竹山县新源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将违法占用的3582平方米土地退还给麻家渡镇罗家坡村村民委员会; 2.限期竹山县新源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在15日内拆除违法占用园地建设的17平方米硬化地面; 3.没收竹山县新源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占用3565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的储气罐罩棚、灌装间、办公楼、杂物间、配电控制室、消防水池及硬化地面等地上建(构)筑物。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日期 | 2024年6月13日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机关名称 | 竹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