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黄永楚违法占用耕地建设养牛场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竹自规罚〔2024〕5号 | |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姓名 | 黄永楚 |
住址 | 湖北省竹山县得胜镇大桥村6组 | |
身份证号码 | 420323********3719 | |
联系方式 | 130****6788 | |
违法事实 | 黄永楚于2023年1月在竹山县得胜镇大桥村6组(灯草池)擅自占用耕地197平方米(其中永久基本农田186.96平方米)建设养牛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 | |
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黄永楚15日内改正在竹山县得胜镇大桥村6组违法占用耕地197平方米(其中永久基本农田186.86平方米)建设养牛场的行为,拆除地面建(构)筑物,恢复土地耕种条件。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日期 | 2024年6月24日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机关名称 | 竹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