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竹山县2024年度部分衔接资金调整
及襄州区对口协作资金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县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依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以及《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农发〔2021〕2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强化过渡期衔接资金的使用管理,结合2024年国家政策调整与襄州区对口协作资金实际到位情况,经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多次论证,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现将部分衔接资金项目予以调整及襄州区对口协作资金安排,现通知如下:
一、方案变动情况及原因
资金变动及项目增加情况。1.茶叶产业发展资金584万元,此项目资金用于我县茶叶产业发展;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原计划实施的项目需要进一步分解细化,资金总量不变,细化到4个具体项目;2.产业贷款贴息1000万元,此项目资金用于脱贫户产业发展小额贷款贴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由于2024年续贷、展期及新增的小额信贷LPR利率下降,资金由原来的1000万元调减为905万元,新增4个项目;3.农业产业机械化奖补200万元,因国家政策调整不允许用于农用机械叠加补贴,调整资金新增1个项目;4.项目管理费150万元,此项目资金用于2024年度衔接资金项目前期设计、评审、招标、监理以及验收、结算审核等工作;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该项目资金有多出部分,调减25万元,新增1个项目;5.襄州区对口协作资金到位515万元,新增8个项目。
二、相关要求
新增项目单位和相关乡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工作衔接,尽快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保质保量完成新增衔接资金项目建设任务;认真履行衔接资金项目使用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湖北省衔接资金项目使用管理一本通(参考模板)》及《关于进一步明确实行财政衔接资金县级报账制各部门工作职责及报账流程》的通知要求,规范衔接资金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提升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竹山县2024年衔接资金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调整及襄州区对口协作资金安排项目明细表
竹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12日
附件:关于对竹山县2024年度部分衔接资金调整及襄州区对口协作资金安排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