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的通知(国乡振发〔2023〕4号)文件规定,经乡村入户核实和农户授权承诺,民主评议和公示,县级审核批准和公告,同意李国美1户2人纳入监测对象。现对以上对象进行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3月13日-2025年3月17日。若有异议,请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0719-4228101,12317。
附件:竹山县2025年3月新识别监测对象名单
序号 | 乡镇 | 行政村 | 户主姓名 | 家庭人口 |
1 | 擂鼓镇 | 广山村 | 李国美 | 2 |
竹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