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十堰市委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堰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县承担的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22)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丹江口水库地灾点多面广,隐患点4855处、占全省31%,影响水库安全、水质安全。
二、整改目标
建成覆盖已发现地质灾害点群测群防体系,基本建成重点地质灾害点监测预警网络,争取实施一批地质灾害勘查治理项目,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建设。将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地质灾害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责任人、管理员、专管员、协管员、监测员,明确防治责任,做好日常巡查、监测等工作,实现巡查排查全覆盖,确保人防到位。
(二)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建设。积极争取2024年新建一批专业监测点,同时加强对库区范围内已建专业监测预警点的管理,实现重点隐患24小时在线监测,确保“技防”到位。做好地质灾害风险预警预报工作,特别是针对丹江口库区范围内风险区,及时分析研判、及时发布预警、及时转移避险,做好调度指挥。
(三)加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积极争取中央特别国债、中央及省级地质灾害专项补助资金支持,力争2024年批复并实施丹江口库区(湖北段)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项目,进一步摸清库区地质灾害隐患底数。同时,积极争取资金,采取工程治理、搬迁避让及消危除险等措施消除一批地质灾害隐患威胁。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地质灾害隐患点网格化管理全覆盖。2025年度,我县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共903处,已全部纳入湖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平台实施网格化管理,同步明确了17名乡镇网格责任人、17名网格管理员、6名网格协管员、244名专管员及322名网格监测员防治职责,对903处地灾隐患点开展日常巡查与监测工作,实现巡查排查全覆盖。
(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大幅度提升。2024年新建专业监测点166处、改建87处,2024年7月30日已完成253处专业监测点建设任务。加强对库区专业监测预警点管护,确保所有监测点运行稳定,实现设备平均在线率95%以上,重点隐患24小时在线监测。依托专业监测网络扎实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预警预报工作,强化分析研判和调度指挥,及时发布预警,确保第一时间转移避险。
(三)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深入推进。2024-2025年,我县积极谋划争取了9个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合计争取资金6871万元,已全部完工。2024年度争取国债项目5个(竹山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程、竹山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二期)、竹山县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项目(一期)、竹山县地质灾害监测台站改建项目(一期)、竹山县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项目(二期)),总投资3352万元;中央财政资金项目1个(竹山县文峰乡东钦村郝家院滑坡治理工程),总投资576万元。2025年度争取中央财政资金项目1个(擂鼓镇中心小学滑坡治理工程),总投资539万元;省级财政资金项目1个(竹山县溢水镇、深河乡等六镇五乡18处地质灾害点排危除险工程),总投资720万元;国债项目省级补助资金134万元;生态搬迁避险安置项目1个,总投资1550万元,实现732户2470人避险搬迁。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9日,共10个工作日)向竹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谢家华,0719-423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