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相关部署,县发改局价格监测中心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规范性价费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决定宣布废止和失效16件规范性价费文件,继续保留30件有效价费文件(详见附件1、2),现予以公告。
附件:
1.县发改局宣布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价费文件目录
2.县发改局宣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价费文件目录
竹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21日
附件:附件1:县发改局宣布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价费文件目录.xlsx
附件:附件2:县发改局宣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价费文件目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