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县殡仪馆殡葬服务收费
定价成本监审结论的公告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8号)、《湖北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工作规程》(鄂发改规〔2019〕3号)、《湖北省定价目录》(鄂发改规〔2021〕1号)文件的规定,现将县殡仪馆殡葬服务收费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向社会公开,社会各界可在成本监审结论公示期间(2024年7月2日—2024年7月10日),通过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竹山县价格监测中心。
信函邮寄:竹山县城关镇人民路86号
电子邮箱:1498904989@qq.com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徐辉 0719-4225443
2024年7月2日
竹山县殡仪馆殡葬服务收费定价成本监审结论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8号)、《湖北省定价目录》(鄂发改规〔2021〕1号)规定,结合实际,县发改对县殡仪馆殡葬服务的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整容化妆、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服务收费实施调价前定价成本监审,对未营业的遗体火化和骨灰寄存服务收费、公益性公墓的墓位价格及其管理维护费收费标准进行成本测算,现将成本监审结论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本监审项目
本次殡葬服务定价成本监审项目有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整容化妆、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监审期是2020年至2022年。对未营业的遗体火化收费、骨灰寄存服务收费、公益性公墓的墓位价格及其管理维护费成本进行测算。
二、成本监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第8号令);
3.《湖北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鄂发改规〔2021〕3号);
4.《湖北省殡葬服务项目定价成本监审办法》(鄂价成
〔2015〕133号);
5.《关于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22〕415号);
6.被监审单位提供的财务报表、科目余额表、资产明细表、服务统计报表等有关财务资料、员工名册及工资明细表
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规划设计资料;
7.国家及本省关于殡葬行业的其他相关政策。
三、成本监审程序
1.下达成本监审通知:我们向被监审单位下达了成本监审通知,要求被监审单位在限定期限内报送相关成本资料。
2.资料初审:我们对被监审单位填报的成本资料进行了初审,对资料不完整或资料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要求经营者按规定进行了补充完善。
3.实地审核:我们到经营者单位和相关部门实地调查了解情况,并对所报成本资料进行了核实核对。
4.意见告知:拟定成本监审初步结论,向被监审单位反馈初步结论及核增核减意见及理由。
5.集体审议:我们对成本监审结论进行集体审议,修正、明确有关数据,形成成本监审结论。
6.出具报告:根据集体审议结果,出具正式的成本监审报告。
四、县殡仪馆基本情况
县殡仪馆位于竹山县城关镇明清村7组,无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现有9名工作人员均为聘用制人员。现有经营用固定资产7056平方米;公墓墓穴1200座;殡葬服务用车1台及若干设施设备。殡仪馆和公墓总投资2400万元。殡仪馆综合楼2172平方米,吊唁厅8个(每个175平方米),火化车间1183平方米,骨灰存放室200平方米,丧葬用品服务部、餐厅838平方米。至2022年末,用于殡葬服务固定资产原值1454.34万元,净值1385.94万元。
五、各殡葬服务项目成本核定情况
1.遗体接运。核定县殡仪馆2020年、2021年、2022年遗体接运成本分别为72449.97元、86903.72元、102197.18元,接运遗体数量分别为299具、359具、445具。核定2020年-2022年遗体接运三年总成本为261550.87元,遗体接运总数量为1103具,则遗体接运年平均单位定价成本为237.13元/具。监审期遗体接运总成本合计261550.87元,较申报值475080.32元核减了213529.45元,核减理由:一是燃油费按工耗定额测算。经查阅会计账册,存在长途接运遗体,本次监审按每具遗体往返按30公里测算,殡葬车百公里油耗9L,每公里油费0.8元,则单例油费约合24元,故燃油费相应核减。二是经查阅会计账册,2021年消毒防腐药剂19290.00元不符合关联性原则而予以核减。
2.遗体存放。核定县殡仪馆2020年、2021年、2022年遗体存放成本分别为58708.43元、64337.01元、73655.20元,冷藏柜使用时间分别为17940小时、21540小时、26700小时。核定2020年-2022年遗体存放三年总成本为196700.64元,冷藏柜使用总时间为66180小时,则遗体存放平均单位定价成本为2.97元/小时。监审期遗体存放总成本合计196700.64元,较申报值219788元核减了23087.36元,核减理由:期间费用中的管理费用按全年70%计入定价成本后,单项服务期间费用分摊值相应减少。
3.遗体火化。该项目尚未实际开展,本次监审按拟开展服务所需耗费的各项成本调查评估测算。殡仪馆采用拣灰炉和平板炉,两种炉子的成本差异主要是电耗和燃料耗费,在服务量相同的情况下,核定拣灰炉的年成本为266411元,平板炉的年成本为208289元,即平板炉的运营成本比拣灰炉低22%。年度遗体火化数量拟按监审期年平均遗体接运数量368具核定。据此核定拣灰炉的单位定价成本为725元/具,平板炉的单位成本为566元/具。
4.骨灰寄存。该项目尚未实际开展,本次监审按拟开展服务所需耗费的各项成本调查评估测算。核定总成本59000.00元,数量拟按监审期遗体接运总数量1103具核定,则单位定价成本4.46元/盒·月。核定骨灰寄存年服务成本为59000.00元,较申报值62650元核减了3650元,核减理由:电费已在期间费用中核算,此处不应再计入,核减3650元。
5.遗体整容化妆。核定县殡仪馆2020年、2021年、2022年遗体整容化妆成本分别为86710.13元、84624.12元、85416.84元,遗体整容数量分别为299具、359具、445具。核定2020年-2022年遗体整容化妆三年总成本为256751.09元,遗体整容化妆总数量为1103具,则遗体整容化妆平均单位定价成本为232.78元/具。监审期遗体整容化妆总成本为256751.09元,较申报值255323元核增了1428.09元,核增原因是遗体整容化妆的期间费用分摊总体核增了。
6.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核定县殡仪馆2020年、2021年、2022年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成本分别为308678.32元、531187.11元、608666.10元,使用时长分别为17940小时、21540小时、26700小时。核定2020年-2022年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三年总成本为1448531.53元,使用总时长为66180小时,则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平均单位定价成本为21.89元/小时。监审期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总成本为1535531.53元,较申报值2230952元核减了695420.47元,核减理由:期间费用中管理人员薪酬按全年70%计入定价成本后,此单项服务期间费用分摊值相应核减;固定资产折旧因政府投资而全额核减。
7.公益性公墓墓位。该项目尚未实际开展,公墓用地、规划设计及基础设施建设均为政府投资,按成本监审规则不计入成本,故本次监审按照骨灰安葬服务含落墓(开穴、安放、封穴施工及材料)所需耗费的各项成本调查评估测算,核定标准墓位(独立墓穴占地面积不超过0.5平方米,附卧式碑)单位成本为500元/座,双墓位(合葬墓穴不超过0.8平方米,附卧式碑)800元/座,树葬墓位、草坪墓位均为350元/座。
8.公益性公墓墓位管理维护费。本次监审按拟开展服务所需耗费的各项成本评估测算,核定单位成本56元/座·年。
以上审核结果未考虑非正常死亡遗体因需特别处理或其他原因导致对殡葬服务成本产生的变动影响。
六、成本监审结论
通过成本监审,核定竹山县殡仪馆城区殡葬服务项目单位定价成本如下:
1.遗体接运:平均单位定价成本为237.13元/具;
2.遗体存放:平均单位定价成本为2.97元/小时;
3.遗体火化:单位定价成本为拣灰炉725元/具,平板炉566元/具;
4.骨灰寄存:单位定价成本为4.46元/盒·月;
5.遗体整容化妆:平均单位定价成本为232.78元/具;
6.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平均单位定价成本为21.89元/小时;
7.公益性公墓墓位:标准墓位单位定价成本为500元/座,双墓位单位定价成本为800元/座,树葬墓位、草坪墓位单位定价成本均为350元/座;
8.公益性公墓墓位管理维护费:单位定价成本为56元/座·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