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全县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意见建议的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北省价格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发改依法依规开展了县殡葬服务收费定价工作。依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的相关规定,定价的前置程序成本监审,成本监审结论公示已依法依规完成。根据成本监审结论,以及集体审议结果,拟定了全县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现公开向各殡葬服务经营主体、社会各界人士征求意见。拟定的全县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一、火葬区殡葬服务收费标准
1.遗体接运为220元/具,县内火葬区外每超1公里加收5元;
2.遗体存放为3元/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取费用;
3.遗体火化:拣灰炉720元/具,平板炉560元/具;
4.骨灰寄存为48元/盒·年,临时存放3个月不收取费用,超过3个月按年收取费用;
5.遗体整容化妆为230元/具,对遗体整形(含对头颅、面部、躯体进行修复)的价格面议;
6.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为22元/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取费用;
7.标准墓位价格及其管理维护费为1500元/座、双墓位价格及其管理维护费为1800元/座、树葬墓位价格及其管理维护费为1350元/座、草坪墓位价格及其管理维护费为1350元/座(标准墓位500元/座、双墓位800元/座、树葬墓位350元/座、草坪墓位350元/座;墓位管理维护收费标准为50元/座·年,按20年计算一次性收取)。
二、乡镇殡葬服务收费标准
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整容化妆、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收费价格按以上收费标准执行。土葬区乡镇公益性公墓价格及其管理维护费为1000元/座。
三、村级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
村级建设的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参照乡镇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具体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欢迎你们通过信函、发送邮件、电话联系等方式对以上拟定的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期限2024年7月11日-2024年7月26日。
通讯地址:竹山县城关镇人民路86号
邮政编码:442200
联系电话:0719-422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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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价格监测中心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