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绿松石矿山管护和环境保护相关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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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np6k201591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15年01月21日 00:00:00
发布机构
竹山政府网
文号

  2015年1月19日晚,县长龚举海在县政府会议室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绿松石矿山管护与环境保护相关问题。现纪要如下:
  会议组织收看了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经济半小时”栏目关于竹山县溢水镇绿松石开采的新闻报道。会议认为,近年来围绕打造绿松石第一产业的目标,竹山县委县政府作出了积极探索和不懈努力,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因私挖盗采所造成的环境破坏等历史性欠账一定程度上存在,需要各级各部门各尽其责,合力解决。会议认为,中央电视台的相关报道使全县上下更加警醒地意识到,走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两绿三生”发展之路,将绿色矿业和绿色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实现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必须长期坚持,不可偏废。竹山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水源区,保护好水源区生态环境,事关国家整体利益,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在这一重大政治任务面前,重拳整治偷挖盗采绿松石、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要毫不松懈的抓下去。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对竹山县作为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水源区的定位要有清醒认识,主动接受央视等媒体监督。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厉打击污染水体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要以此次央视曝光的问题为突破口,举一反三,由此及彼,发散思维,对竹山新老矿区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进行排查整治。
  会议决定:
  (一)认真做好全县绿松石矿山管护和环境保护工作。全县绿松石矿山管护和环境保护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方孝春统筹,各责任单位分工负责,密切配合。
  1.由县环保局、安监局、国土资源局组织人员,对竹山所有矿山进行清理,凡是安全生产“三同时”不到位,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设施、措施、投入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开工,涉及非法占用耕林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林业局严肃查处。
  2.全面封矿,不留死角。以乡镇为单位,全面普查境内矿洞情况,由县财政拨付专款封堵非法矿洞。凡擅自打开被封堵矿洞的,一律严查严惩。以乡镇为单位,抽调乡镇干部、专业护矿人员、公安派出所干警和协警组成巡逻队伍,划定责任区域,于1月20日起采取两班倒巡山,依法打击偷挖盗采分子。
  3.由县公安局负责,全面排查非法获取、私制、持有、使用民爆物品(含枪支弹药和非用于机动车辆的汽油)行为,一经发现,严厉打击。
  4.由县林业局负责,迅速拿出绿化方案,选择最易见效的绿化品种,对矿区、矿洞周围和矿渣倾倒处实施定点绿化。同时,依法查处矿山企业非法占用林地行为。
  5.由县水务局负责,组织实施矿区人畜饮水和水源地情况普查,对存在饮水安全的村,要积极切入项目,实现安全饮水全覆盖。
  6.由县环保局负责,从1月20日起对矿区水质进行化验,迅速拿出化验报告。
  7.由各矿区所在乡镇政府负责,以村组为单位,迅速组织召开干部群众会议,认真宣传县委县政府关于绿松石开采管护的相关政策、依据的法律法规和采取的工作措施,取得群众的认同与支持,并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偷挖盗采行为,保护举报人员,及时兑现举报奖励政策。
  各责任单位必须强化工作纪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作为,认真履职,凡不作为、慢作为或乱作为的,一律由县纪委监察局严格问责。
  (二)及时全面回应媒体报道。由县委宣传部负责,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起草、公布和上报综合材料。综合材料应突出四点内容:一是县委县政府当前关于绿松石矿山管护和环境保护的做法。二是县委县政府规范发展绿松石产业的历程。三是县委县政府打击偷挖盗采、破坏环境行为的措施。四是县委县政府妥善处理矿区群众生产生活安置问题和加强民生改善的举措。并按程序上报市委宣传部、省委宣传部,抄报市委周霁书记,张维国市长,抄送市南调办、环保局。
  2.加强与央视等媒体沟通。主动邀请央视等媒体对竹山进行监督,关注和宣传竹山绿松石产业发展,支持竹山做大做强绿松石产业。要善于一分为二看问题,以央视本次宣传报道的监督为契机,迅速策划一期央视对竹山绿松石产业的后续宣传报道,传达县委县政府坚持资源开采与环境保护并重的态度和决心,深度展现竹山绿松石的市场价值和发展前景。要在十堰日报、湖北日报等省市媒体宣传竹山绿松石产业发展情况。
  (三)认真做好绿松石矿山招拍挂之后的工作。
  1.积极服务已合法取得采矿权的企业合法依规组织生产。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和环境保护制度。相关责任单位要对竹山境内绿松石矿山进行全面清理,凡是安全生产不到位,以及环境评价不过关、环保设施不到位、环境资金不落实的矿山,一律不得开工开采。
  3.对绿松石矿山招拍挂过程进行回顾梳理,确保绿松石矿山招拍挂依法依规、合情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