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春运严重交通违法曝光案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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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46809-2019-0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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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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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25日 15: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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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2日,竹山县深河乡深河村村民唐某(男,37岁)因饮酒后(酒精含量67mg/100ml)驾驶面的车,被交警一中队依法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二千元罚款,一次性记12分。

2、2月12日,竹山县楼台乡西坡村村民阮某(男,30岁)因饮酒后(酒精含量20mg/100ml)驾驶二轮摩托车,被交警一中队依法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二千元罚款,一次性记12分。

3、2月12日,竹山县文峰乡中沟村村民黄某(男,53岁)因饮酒后(酒精含量69mg/100ml)驾驶二轮摩托车,被交警一中队依法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二千元罚款,一次性记12分。

4、2月12日,竹山县溢水镇船舱村村民罗某(男,25岁)因饮酒后(酒精含量38mg/100ml)驾驶小型轿车,被交警一中队依法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二千元罚款,一次性记12分。

5、2月12日,竹山县城关镇居民顾某(男,45岁)因饮酒后(酒精含量42mg/100ml)驾驶小型轿车,被交警一中队依法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二千元罚款,一次性记12分。

6、2月12日,竹山县宝丰镇居民梁某(男,29岁)因在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小型轿车,被交警一中队依法重处二千元罚款。

7、2月12日,竹山县宝丰镇桂坪村村民柳某(男,52岁)因饮酒后(酒精含量24mg/100ml)驾驶面的车,被交警一中队依法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二千元罚款,一次性记12分。

8、2月12日,竹山县柳林乡天台村村民张某(男,47岁)因饮酒后(酒精含量65mg/100ml)驾驶小型轿车,被交警一中队依法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二千元的罚款,一次性记12分。

9、2月14日,竹山县麻家渡镇罗家坡村村民方某(女,57岁)因无证驾驶小型轿车,被交警一中队依法重处二千元罚款。

10、2月15日,竹山县楼台乡兴旺村村民张某(男,34岁)因饮酒后(酒精含量73mg/100ml)驾驶二轮摩托车,被交警一中队依法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二千元的罚款,一次性记12分。

11、2月15日,竹山县潘口乡张武沟村村民周某(男,49岁)因饮酒后(酒精含量67mg/100ml)驾驶二轮摩托车,被交警一中队依法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二千元的罚款,一次性记12分。

12、2月15日,竹山县城关镇迎丰村村民林某(男,49岁)因饮酒后(酒精含量61mg/100ml)驾驶二轮摩托车,被交警一中队依法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二千元的罚款,一次性记12分。

13、2月16日,竹山县城关镇居民鲁某(男,49岁)因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轻型普通货车,被交警一中队依法重处2000元罚款。

14、2月15日,竹山县城关镇居民陈某(男,33岁)因饮酒后(酒精含量37mg/100ml)驾驶二轮摩托车,被交警一中队依法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二千元的罚款,一次性记12分。

15、2月16日,竹山县城关镇明清村村民罗某(女,31岁)因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被交警一中队依法重处二千元罚款。

16、2月16日,竹山县城关镇明清村村民王某(男,19岁)因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被交警一中队依法重处二千元罚款。

17、2月17日,竹山县城关镇居民邵某(女,31岁)因无证驾驶小型轿车,被交警一中队依法重处二千元罚款。

18、2月18日,竹山县柳林乡白河村村民袁某(女,44岁)因饮酒后(酒精含量76mg/100ml)驾驶二轮摩托车,被交警一中队依法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二千元罚款,一次性记12分。

19、2月18日,竹山县城关镇居民梁某(男,43岁)因饮酒后(酒精含量41mg/100ml)驾驶小型轿车,被交警一中队依法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二千元罚款,一次性记12分。

20、2月20日,竹山县上庸镇南坝村村民冯某(男,33岁)因无证驾驶机动车驾驶二轮摩托车,被交警一中队依法重处二千元罚款。

21、2月13日,竹山县城关镇居民帅某(男,43岁)驾驶鄂CFB8XX号小型轿车驶入竹山缉查布控区域被预警。后经调查核实,帅行权所出示驾驶证系伪造。该帅于2016年10月12日因醉酒驾驶被依法吊销驾驶证,后在2018年3月通过制售假证广告花费二百元购买了一个假驾驶证使用至今。被交警二中队依法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五千元。

22、1月30日,竹山县得胜镇居民徐某(男, 43岁)驾驶鄂CED XX号小型轿车驶入竹山缉查布控区域被预警。后经查证,该徐原持有的驾驶证于2017年12月21日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吊销,此后仍经常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交警二中队依法重处罚款2000元。

23、1月30日,竹溪县泉溪镇居民汪某(女,32岁)驾驶鄂C099XX号小型普通客车驶入竹山缉查布控区域被预警。后经查证,该车车主欧某(男,35岁,房县中坝乡居民)于2018年12月6日因酒后驾驶驾驶证被暂扣,其害怕被交警查处,遂将车交由随行的汪培驾驶,可汪培从未申领过驾驶证,系无证驾驶。该汪被交警二中队依法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5日。

24、2月13日,竹山县宝丰镇下坝村村民何某(男,37岁)再次饮酒后(酒精检测结果为38mg/100m)无证(其驾驶证因首次酒后驾驶被扣留仍在暂扣期间)驾驶小型轿车,被交警二中队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贰仟伍佰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5、1月29日,竹山县秦古镇西岭村村民陈某(男,47岁)因无证(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被交警二中队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贰仟玖佰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6、2月3日,竹山县擂鼓镇广山村村民余某(男,38岁)饮酒后(酒精检测结果为63mg/100m)驾驶二轮摩托车,被交警二中队依法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二千元的罚款,一次性记12分。

27、2月15日,竹山县宝丰镇下坝村村民张某(男,22岁)饮酒后(酒精检测结果为30mg/100m)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被交警二中队依法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二千元的罚款,一次性记12分。

28、2月8日,竹山县宝丰镇垭子街村程某(男,53岁)饮酒后(酒精检测结果为28mg/100m)驾驶二轮摩托车,被交警二中队依法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二千元的罚款,一次性记12分。

29、2月13日,竹山县宝丰镇宝丰居委会居民张某(男,51岁)饮酒后(酒精检测结果为31mg/100m)驾驶逾期未检验二轮摩托车,被交警二中队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二千元的罚款,一次性记12分。

30、2月19日,竹山县溢水镇涧沟村村民肖某(男,41岁)饮酒后(酒精检测结果为32mg/100m)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被交警二中队依法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二千元的罚款,一次性记12分。

31、2月19日21时许,竹山县得胜镇茶场村村民方某(男,30岁)饮酒后(酒精检测结果为40mg/100m)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被交警二中队依法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二千元的罚款,一次性记12分。

32、2月19日,竹山县宝丰镇侯家湾村村民范某(男,47岁)饮酒后(酒精检测结果为36mg/100m)驾驶普通客车,被交警二中队依法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二千元的罚款,一次性记12分。

33、2月18日16时许,竹山县宝丰镇花栗树村村民陈某(男,44岁)饮酒后(酒精检测结果为23mg/100m)驾驶二轮摩托车,被交警二中队依法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二千元的罚款,一次性记12分。

34、2月13日,竹山县麻家渡镇折峪河村村民刘某(男,34岁)饮酒后(酒精检测结果为64mg/100m)驾驶普通客车,被交警二中队依法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二千元的罚款,一次性记12分。

35、2月13日,竹山县宝丰镇居委会2组居民朱某(男,54岁)饮酒后(酒精检测结果为20mg/100m)驾驶二轮摩托车,被交警二中队依法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二千元的罚款,一次性记12分。

36、2月16日,竹山县麻家渡镇蛟龙村村民张某(男,26岁)饮酒后(酒精检测结果为48mg/100m)驾驶小型客车,被交警二中队依法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二千元的罚款,一次性记12分。

37、2月16日,竹山县宝丰镇下坝村村民张某(男,32岁)饮酒后(酒精检测结果为48mg/100m)驾驶小型轿车,被交警二中队依法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二千元的罚款,一次性记12分。

38、2月19日,竹山县得胜镇复兴村村民汪某(男,62岁)无证饮酒后(酒精检测结果为66mg/100m)驾驶无号牌载货摩托车,被交警二中队依法重处贰千柒佰元罚款。

39、2月18日,竹山县麻家渡镇水田坝村村民肖某(男,46岁)饮酒后(酒精检测结果为26mg/100m)驾驶二轮摩托车,被交警二中队依法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二千元的罚款,一次性记12分。

40、2月16日,竹山县麻家渡镇店子街村村民曾某(男,41岁)饮酒后(酒精检测结果为42mg/100m)驾驶二轮摩托车,被交警二中队依法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二千元的罚款,一次性记12分。

41、2月11日,竹山县宝丰镇侯家湾村村民李某(男,32岁)无证饮酒后(酒精检测结果为44mg/100m)驾驶二轮摩托车,被交警二中队依法重处贰千伍佰元罚款。

42、2月14日,竹山县大庙乡大庙村村民马某(男,41岁)饮酒后(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73mg/100ml)驾驶机动车,被交警三中队依法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二千元,一次性记12分。

43、2月14日,竹山县上庸镇九华村村民陈某(男,30岁)饮酒后(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48mg/100ml)驾驶机动车,被交警三中队依法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二千元,一次性记12分。

44、2月17日,竹山县潘口乡悬鼓洲村村民樊某(男,29岁)饮酒后(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29mg/100ml)驾驶机动车,被交警三中队依法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二千元,一次性记12分。

45、2月17日,竹山县城关镇高家庄村村民肖某(男,45岁)饮酒后(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33mg/100ml)驾驶机动车,被交警三中队依法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二千元,一次性记12分。

46、2月20日,竹山县城关镇南门村村民陈某(男,40岁)饮酒后(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45mg/100ml)驾驶机动车,被交警三中队依法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二千元,一次性记12分。

47、1月22日,竹山县潘口乡小漩村村民张某(男,54岁)再次饮酒后(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58mg/100ml)驾驶机动车,被交警三中队依法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二千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48、1月27日,竹山县柳林乡墨池村村民王某(男,18岁)因无证驾驶无号牌机动车,被交警三中队依法罚款七百元,并处行政拘留五日。

49、2月14日,竹山县潘口乡居民冯某(男,39岁)饮酒(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48mg/100ML)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被交警四中队依法给予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一次性记12分之处罚。

50、2月16日,竹山县官渡镇居民闵某(女,40岁)饮酒(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67mg/100ML)后驾驶小型轿车,被交警四中队依法合并给予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500元罚款,一次性记12分之处罚。

51、2月16日,竹山县城关镇居民张某(男,47岁)饮酒(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75mg/100ML)后驾驶逾期未检验的小型轿车,被交警四中队依法合并给予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500元罚款,一次性记12分之处罚。

52、2月16日,竹山县文峰乡居民陈某(男,37岁)驾驶鄂CGJ126号小型面包车实施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上不足50%的违法行为,被交警四中队依法给予一次性记满12分,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

53、2月16日,竹山县双台乡居民桂某(女,52岁)无证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被交警四中队依法重处1000元罚款。

54、2月16日,竹山县楼台乡居民蒋某(男,37岁)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小型轿车上路,被交警四中队依法重处2000元罚款。

55、2月16日,竹山县双台乡居民龚某(男,25岁)驾驶鄂CV3318号小型普通客车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责任强制保险,被交警四中队依法重处1980元罚款。

56、2月16日,浙江省庆元县淤上乡居民陈某(男,37岁)无证驾驶小型轿车,被交警四中队依法重处2000元罚款。

57、2月18日,竹山县秦古镇居民许某(女,30岁)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被交警四中队依法重处2000元罚款。

58、2月16日,竹山县麻家渡镇居民蔡世超(男,42岁)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被交警机动中队重处2000元罚款。

59、2月17日,竹山县溢水镇居民周代志(男,45岁)无证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三轮汽车,被交警机动中队重处2200元罚款。

60、2月17日,竹山县城关镇居民朱安琪(女,20岁)无证驾驶小型轿车,被交警机动中队重处2000元罚款。

61、2月17日,河南省焦作市居民马立杰(男,28岁)无证驾驶小型轿车,被交警机动中队重处2000元罚款。

62、2月18日,竹山县潘口乡居民吴庆兰(女,47岁)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被交警机动中队重处2000元罚款。

63、2月18日,竹山县潘口乡居民胡作霜(男,29岁)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被交警机动中队重处2000元罚款。

64、2月17日,竹山县得胜镇居民师利东(男,47岁)饮酒后(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47mg/100mL)驾驶二轮摩托车,被交警机动中队依法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罚款二千元,一次性记12分。

65、2月13日,竹山县宝丰镇居民吴善勇(男,70岁)无证饮酒后(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28mg/100mL)驾驶二轮摩托车,被交警机动中队依法重处罚款二千五百元。

66、2月16日,竹山县城关镇居民杨勇(男,48岁)饮酒后(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46mg/100mL)驾驶小型轿车,被交警机动中队依法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罚款二千元,一次性记12分。

67、2月16日,竹山县潘口乡居民林辉涛(男,48岁)再次饮酒后(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51mg/100mL)驾驶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被交警机动中队依法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二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之处罚。

68、2月18日,河南省叶县水寨乡居民宋二磊(男,32岁)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小型轿车,被交警机动中队依法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五千五百元罚款之重处。

69、2月17日,竹山县城关镇居民崔林(男,43岁)因饮酒后(酒精呼气检测结果61mg/100mL)驾驶机动车,被交警一中队依法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二千元罚款处罚,一次性记满12分,其持有的“A2”型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降级。

70、2月18日,竹山县城关镇居民刘超(男,50岁)因饮酒后(酒精呼气检测结果46mg/100mL)驾驶机动车,被交警一中队依法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二千元罚款处罚,一次性记满12分,其持有的“A2”型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降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