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是指火灾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即在发生火灾或者其他灾害事故时,消防车通行到达现场救援的通道。(注意:根据规定,消防车道的净宽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米,消防车道上不允许停放车辆,防止发生火灾时堵塞。)
近期,十堰市消防救援支队对消防车通道进行整治,进一步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工作,确保“生命通道,畅通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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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箭区
8月7日,茅箭区消防救援大队在江苏路旧货市场检查时发现,市场内明显位置张贴了“消防车道禁止占用”的标识,但是依然有车辆违停,占用消防车通道。一辆白色轿车一直联系不上车主,消防人员联系交警依法开出“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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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湾区
近日,张湾区消防救援大队接市民举报投诉:张湾区万达华府商业街途虎汽车旁有车辆占用消防通道,张湾大队迅速实地核查发现属实,大队防火监督干部迅速现场联系物业管理员,现场进行了处理,并对车主进行了口头警示教育。
3
郧西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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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
消防法普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