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
2022年,竹山县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法治湖北建设规划(2021—2025年)》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竹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根据工作安排,现将竹山县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有力推进
1.抓责任落实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出台《竹山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和《竹山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明确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成立并适时调整了以县长为组长、政府各副县长、政府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落实、乡镇履职、社会监督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
2.抓制度机制提高决策能力。严格执行《竹山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竹山县人民政府“三重一大”事项行政决策工作规则》《竹山县政府合同管理暂行规定》等工作规则,依法公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法律关,确保各项决策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决策法制审查制度,凡涉及需要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决策的事项,特别是在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决策前一律经法制部门和相关专家提供审查意见,严格做好招商引资协议、项目建设合同、征地拆迁方案等法制审查工作,合法性审查未通过一律不提交会议讨论。截至目前,县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审查政府合同、法律事务151件,规范性文件6份。
3.抓机构建设提高执行能力。在县司法局,设行政执法监督股加挂县行政执法监督局牌子,配备专职工作人员2名;设法治建设股加挂县政府法律顾问室牌子,配备专职工作人员2名;聘请6名政府法律顾问,成立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全程参与行政涉法事务的办理和监督。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均按要求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至少保障2名以上工作人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县、乡镇两级法治建设工作体系。2022年,我县成功建设“一体四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立了制度完善、机制健全、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打造了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竹山样板”。
4.抓执法质量优化政务服务。在全县各级行政执法主体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实现全覆盖。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全面促进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线索移交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念好行政执法“紧箍咒”,全年下发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建议书12份。在全县集中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涉企案件专项评查工作,对本县重点单位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卷42卷进行了评查,送交房县司法局进行评查的30卷案卷被评为优秀。按照《湖北省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对全县各执法单位检查计划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建立涉企检查事项库、行政执法部门库、执法人员库,集中开展联合检查,2022年下半年规范整合联合执法检查计划102条。
5.抓清单管理强化权力监督。认真落实权力和责任清单、“双随机、一公开”等制度要求,将全县权力和责任清单、“双随机、一公开”等信息在网上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积极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对近年来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全面破除部门藩篱,清理隐性准入壁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加强监督管理,推动各地各部门科学决策、依法行政。
6.抓复议纠错发挥监督功能。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职责由政府集中行使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落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要求,配齐配强专兼职行政复议人员,加强在职行政复议人员培训,切实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素质。出台《竹山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调解工作规则》,健全行政复议调解制度,明确调解范围,完善行政调解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2022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6件,受理14件,办结11件,撤销2件。
7.抓主动作为落实各方监督。强化审计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舆论监督,高质量办结126件人大代表建议和144件政协委员提案。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全年以县政府及政府各部门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37件,出庭应诉36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7%以上,较上年稳步提升。
(二)坚持改革创新,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一号工程”。竹山县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工程”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实行县委书记、县长双组长负责、县营商办统筹协调和县人民法院具体负责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全县上下“一盘棋”抓法治化营商环境良好工作格局。以打造“办事不求人”营商环境为品牌,先后制发了《“优化环境”专项实施方案》《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工作方案》《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工作方案》等10多个文件,狠抓工作落实,有力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竹山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通知》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同步制定实施方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今日竹山”网开辟行政执法监督公示专栏,用于公示行政相关信息;投入500余万元,为执法机构配备执法记录信息采集站30套、执法记录仪200套、水上监管智慧系统60套,配齐配强全过程记录电子器材;推广法制预审员靠前审核制度,进一步提升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能力。竹山县2022年以创建“一体四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和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抽查工作为契机,切实加强对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落实“三项制度”的检查监督,各执法单位对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抽查评分表》积极查缺补漏,报送“三项制度”自查报告和评分表18份,进一步推动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落地落实。
3.大力构建包容审慎监管体系。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试点工作的通知》(十政办函〔2022〕37号)要求,竹山县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健全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在全县范围内构建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体系。截至目前,全县18个重点行政执法单位出台包容审慎监管第一批“四张清单”,编制170项免予行政处罚事项、98项减轻行政处罚事项、114项从轻行政处罚事项和33项免予行政强制事项。县司法局依法制定了涵盖执法立案、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和处理、处罚告知等75个行政执法类型的《竹山县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供全县行政执法单位参考,从形式上避免了趋利性、选择性、关系性执法的发生。
4.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创建和运用。针对可能出现的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竹山县加大监管力度,持续打击假冒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品牌,持续开展涉及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在2022年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中,查处侵犯奥林匹克专用标志案件3起、侵犯注册商标专业权案件1件,坚决打击了知识产权侵权、非正常专利申请以及商标恶意囤积、注册等行为。
5.依法保障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印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对内容涉及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限制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标准、影响生产经营行动标准等妨碍市场公平竞争,阻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各种政策规定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确保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同时,为全力护航高质量发展,竹山县发布1032项“办事不求人”事项清单,设立“办事不求人”窗口,全力推进政策知晓、网上审批、帮代办服务、窗口办事、项目落地、投诉处理等6项惠企举措,依法保障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6.开展“新官不理旧账”专项治理。竹山县扎实开展“新官不理旧账”专项治理,印发《竹山县“新官不理旧账”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和《竹山县营商环境投诉问题处理办法》,对2016年以来因党委、政府换届、领导干部岗位调整,在招商引资和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治理。同时,在今日竹山网上发布了征集“新官不理旧账”问题线索公告,面向社会广泛征集相关问题线索,目前已收集相关问题1个,此问题已交办至属地镇政府进行整改。
7.全面清理违法违规的涉企收费、检查、摊派事项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力开展“清减降”工作,印发《竹山县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科技和经信局等单位围绕“清文件”“减审批”“降收费”任务,推进各项惠企便民措施落实。认真开展“三乱”整治工作,印发《竹山县开展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突出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各相关单位对可能存在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突出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截至目前,我县未发现“三乱”问题。
8.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优化整合。竹山县积极整合部门法治力量,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整合司法部门力量集中化解涉法涉诉问题、整合执法部门力量集中分流处置信访问题、整合专业力量集中化解民商事矛盾纠纷、整合公共法律服务力量集中受理化解纠纷、整合法治力量集中解决涉法纠纷,构建了调解、诉讼、复议、仲裁于一体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实现人民群众和企业解决纠纷问题“最多跑一地,最多跑一次”目标。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行政执法监管制度落实还不够到位。少数单位执法监管理念未转变,对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不适应,落实工作任务不到位。
二是少数执法单位一线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还需提高。2022年全县共有1131名执法人员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但执法人员法律水平参差不齐,绝大部分执法单位没有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部分单位没有法律专业人员,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
三是个别执法单位法制审核机构建设及其人员配备还需加大力度。个别单位没有设立法制审核机构,或者虽然设立机构但从事法制审核的人员达不到行政执法人员5%的要求,法制审核作用难以凸显。
三、2023年主要安排
一是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工作。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的学习,深入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宣讲,抓好理论培训、学习教育、宣传宣讲、理论阐释等工作,更加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是进一步压实乡镇政府及县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和党政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将法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检查考核等法治建设职责。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导致法治建设推进不力、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依法严肃追责。
三是进一步推进深化法治建设领域各项改革。持续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规范政府权力运行,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各种实际举措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人民群众对改革成果的获得感。
四是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切实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按时公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评估清理等制度,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备案、清理等环节的管理力度。
五是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大对《行政处罚法》的学习宣传力度,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和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行为。完善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案件备案制度,推行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继续推行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好用好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水平。
六是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完善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充实行政复议人员,加强立案管理,提高办案质量,优化办案流程,增强行政复议决定的权威性。加大对《行政复议法》的宣传力度,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引导人民群众通过行政复议反映利益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使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功能和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做实做细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法院受理、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