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市文物工作会议、全县能力作风建设动员会精神,日前,竹山县集中对全县17个乡镇的文化站站长及26名文化站工作人员进行文物保护、博物馆工作业务培训。
本次培训由竹山县文旅局主办,竹山县文物管理局承办,旨在通过培训助力全县文博工作者能力作风“双提升”,进一步压紧压实文物保护责任,宣传宣讲《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同时拓宽思维,加快全县文物保护利用进程,更好地服务文旅深度融合,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竹山县文物管理局局长、县博物馆馆长李强分别以:什么是文物、为什么要保护好文物、各部门职责、文物违法案例、文物安全巡查重点、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建设的审批流程6个方面,结合实际案例,论述了文物保护的重要性、严肃性。要求乡镇文化站站长和工作人员立足本职岗位,结合实际,以锤炼强化个人能力作风建设为切入点,按照“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要求,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工作。在层层落实文物安全保护责任的基础上,持续加强文物安全日常巡查管护,创造条件活化利用文物资源,特别是红色革命文物资源,通过形式多样的教育实践、参访研学等活动,努力让文物活起来,进一步丰富全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内涵。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全县文博工作者的责任意识、敬畏意识和危机意识,使大家充分认识到文物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了严防文物监管漏洞和筑牢文物安全防线的能力,为今后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据了解,竹山县地处鄂西北,汉江第二大支流堵河穿境而过,是上古时期长江文明、黄河文明相互交流、碰撞、融合的重要过渡地带,历史悠久。境内现有国保1处,省保4处,县保28处,2009年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调查登录的野外不可移动文物305处,其中古遗址65处、古墓葬101处、古建筑108处、石窟寺及石刻8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7处、其它16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