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关于2022年11月1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索引号
011446809/2022-63896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2022年11月18日 09:10:00
发布机构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
文号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关于2022年11月1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11月18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11月18-11277个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十堰市竹山县政务服务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719-4226625

  

邮    编:4422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

文号

发文时间

      


关于竹山县文峰乡霍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竹环函【202239

2022年11月18日

      


关于竹山县楼台乡对峙河流域水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竹环函【202240

2022年11月18日

  

  


  


  


附件:竹环函【2022】39号竹山县文峰乡人民政府竹山县文峰乡霍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批复.pdf
附件:竹环函【2022】40号竹山县楼台乡人民政府竹山县楼台乡对峙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