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0年05月15日 17:10:00
发布机构
竹山县人民政府
文号

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

  根据学生资助及教育精准扶贫有关政策,结合省资助中心工作提示要求,为落实好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政策,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精准,确保应助尽助

  (一)落实好县内学校就读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

  各学校在2019年秋季学生资助名单的基础上审核认定2020年春季学生资助对象,要依据分发的比对信息,对不符合资助政策的予以剔减;对新增、新识别的建档立卡、低保户、残疾学生直接添加到资助名单中。根据省资助中心工作提示中“坚持由学籍地落实资助”的要求,学籍地应及时足额发放资助资金,既要做到应助尽助,又不得重复资助。

  (二)做好跨区域就读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落实。

  一是对在县外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原则上依学籍地在就读学校申请享受各类教育资助政策。各乡镇要做到以下几点:(1)做好政策宣传。(2)依据2020年春季扶贫信息库3-20岁学龄人口信息,摸清学龄人口就学状况、受助情况,协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在就读学校申请享受教育补助。

  二是对外地户籍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在我县就读学生,按照国家资助政策落实教育资助。外县(市、省)户籍在我县就读的建档立卡学生,直接依据比对结果落实资助政策,不得要求学生回户籍地申请享受资助政策。

  二、资助程序精准,确保资助规范

  (一)申请。国家资助资金按学年申请,按学期评定。凡在2019年秋季已经提供申请资料的本学期不再重复提供;疫情期间,新增、新识别的建档立卡、低保、残疾等困难学生申请资助的,学生及学生家长可通过图片、拍照等方式或者等复学后提交资料,主要包括:①《竹山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认定确认表》(见附件1);②学生、监护人户籍证明复印件;③监护人银行卡(或一本通)复印件(高中、中职学生提供本人银行卡号)。

  (二)审核。对已经信息比对确认或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件的学生,直接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依据2019年秋季认定对象直接纳入2020年春季资助。

  (三)公示。学校应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信息应注重保护学生隐私。学校要及时做好异议问题处理工作,如学生、家长(监护人)和教师对认定结果有不同意见,可通过书面方式向学校认定领导小组提出。学校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诉求属实,应作出调整。

  (四)报送。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务必要严格把关、规范统计,不得漏报、重报、错报。2020年春季学生资助名单审定公示无误后以乡镇中心学校或县直学校为单位报送(样表见附件2),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纸质花名册报送一式一份,高中、中职学生资助纸质花名册报送一式四份,纸质版签字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报送时间:2020年5月20日前,联系人:施善春,电话:0719-4220101。

  (五)建档。学校汇总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连同新增的资助对象的申请材料统一建档,并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三、资金发放精准,确保资金安全

  今年春季所有资助资金将通过银行代发的方式发放到资助对象或监护人一本通(银行卡)账户中,杜绝现金发放、通过私人微信转账代发现象。资金发放到位后,各单位要做好资助资金发放告知工作。

  各学校要认真做好2019年学生资助资金核算,按照实际发放情况填写《竹山县2019年学生资助资金发放情况统计表》(附表3),电子表、纸质版签字加盖公章在2020年5月20日前报送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全面推进,加快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标准化建设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要对照《竹山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竹教函〔2019〕75号)文件要求,快速推进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标准化建设。确保2021年底前,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资助管理机构标准化建设全部完成,其中2020年底达标率不低于40%,实现全县学生资助组织机构健全、管理职能明确、工作流程规范、人员素质提升、办公和服务条件改善的目标。

  五、开展社会捐资助学活动,做好资助宣传及资助育人工作,助力教育脱贫

  (一)积极联系社会资源,加大社会捐资助学力量

  坚持以国家资助专项资金为主,形成国家、地方、学校、社会团体等全方位多角度资助体系。继续与财政、妇联、团委、残联等部门及时沟通、通力协作、搭建平台,设立助学奖教基金,让更多的成功人士及爱心企业投入到我县助学奖教活动中来,更多的注入助推我县教育发展的社会能量。

  (二)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做到资助政策家喻户晓

  一是要把握重要时间节点,抓住开学、家长会、毕业离校、资金发放前后等几个关键时间点,充分发挥全县教师开展“扶贫包保入户”、“创文宣传入户”、“课外访万家”等工作优势,通过印发宣传手册、设置宣传专栏等形式,努力实现教育扶贫政策家喻户晓,使党和国家“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政策深入人心。

  二是要拓宽资助宣传思路,进一步提升社会影响力,增强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各单位要坚持“主动发声,正面引导;把握节点,突出重点;丰富形式,注重实效”的原则,要在影响力更大的省级、国家级媒体如国家(省)资助网、中国教育报上把我们所做的工作宣传出去,弘扬我县资助(受助)正能量,传递扶志(扶智)好声音。

  (三)创新资助育人工作机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一是常态化开展“励志、诚信、感恩”教育。充分发挥奖、助学金导向作用,激励广大学生积极进取、立志成才。重点做好高中预申请助学贷款学生的诚信、征信教育。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加强对群众知恩感恩教育。

  二是努力打造资助育人品牌活动。坚持以教育系统开展的“十星级”系列创建经验为基础,继续以“说、写、画、唱、行”为抓手,将“资助育人”系列活动打造成我县在学生资助工作中落实立德树人任务的品牌活动。各学校要及时总结特色做法及成功经验,力争形成理论成果在全县乃至更大范围推广。



  竹山县教育局     

  2020年5月14日    


附件:竹教函【2020】11号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