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食药监局发布冬季火锅消费提示

索引号
-2016-0000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16年11月27日 16:52:00
发布机构
竹山政府网
文号

  冬季是火锅消费旺季。为确保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竹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冬季火锅消费提示:理性食用火锅,注重食品安全。

  一是选择规范的经营场所。外出吃火锅时,应查看餐厅是否有合格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尽量选择门口有笑脸标识、内部环境整洁卫生、后厨情况能一目了然的“透明厨房”式餐厅就餐。

  二是查看相关公示信息。根据规定,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和自制调味料的餐饮单位应将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予以公示。消费者应注意查看公示信息是否齐全,一旦发现餐厅有违法使用罂粟壳、硼砂等非食用物质行为的,请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举报。

  三是注重食品卫生。待煮的生食和熟食不能混放在同一容器内,为避免交叉污染,夹取生食品最好使用专用工具,不要与食用筷子混用。涮羊肉、牛肉等肉类食品时要“涮”足时间,切勿贪鲜而未煮熟煮透,若含有致病微生物或寄生虫未经高温充分杀灭,可能导致感染性疾病。

  四是科学合理搭配。火锅汤底应根据个人身体状况选择,过敏和热性体质人群尤其不能过分追求口感的鲜、辣,烫菜应荤素搭配,荤菜和蔬菜比例控制在1:2-3,饱食后不宜食用凉茶、冰果盘、冰淇淋等,汤底也不能饮用,以免诱发痛风,可以喝一些温热的菊花茶,解腻清口,清除火气。

  五是维护合法权益。消费者用餐后如出现身体不适请尽快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同时在第一时间拨打12331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系,并保存好就餐发票、就诊记录、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