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索引号
011446809/2020-16750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质量监督
发文日期
2020年12月17日 15:27:11
发布机构
竹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号

(2020年第4期)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9月组织的食品监督抽检中,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对竹山县溢水晋鑫中心超市销售的冰淇淋蛋糕进行了抽检,抽检结果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9月2日,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对竹山县溢水晋鑫中心超市销售的冰淇淋蛋糕进行了抽检,经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2020年9月25日,竹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刻对该超市经营环节启动核查处置工作,责令经营企业下架召回、停止经营不合格产品,并立案开展调查工作。经查,该超市共购进冰淇淋蛋糕5公斤,现已销售5公斤,之后未再购进相关产品。

三、处理情况。当事人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已构成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竹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罚款人民币三仟元;

2、责令立即整改。

特此公告。

竹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