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范围:就业见习单位吸纳的离校2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申请条件: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实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申请材料:
1.《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原件1份)
2.《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情况汇总表》(复印件1份)
3.见习人员生活补助发放证明或银行流水清单(复印件1份)
4.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凭证(复印件1份)
5.见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
办理流程:申请-审核-公示-办理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政务服务中心西区三楼人社大厅4号窗口
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网上公示
咨询电话:0719-4225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