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竹山县率先核准完成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区划调整。此次普查区划确定共调整村级区划15处,新增删除区划4处,各项需调整的区划范围均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接核准。更新调整之后,全县共有260个行政区划,其中乡镇级17个、村级243个。
去年六月份以来,国务院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先后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竹山县高度重视,紧跟上级工作计划,切实将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当成一项政治任务对待。为推进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开展,2月底湖北省普查办专家组授课后,竹山县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先期准备工作。3月初,县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领导小组,组建了普查办公室。同时,县普查办积极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商对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扎实推进全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